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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5 11:20:50 股吧网页版
上期所通报上半年异常交易情况 相关管理办法密集修订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7月25日讯日前,上海期货交易所(简称:上期所)对外发布《2024年上半年监管信息通报》(简称:《通报》),在《通报》中上期所具体公布了处理异常交易行为、处理涉嫌违规交易线索等情况;并对进一步加强客户开户及交易者账户管理作出明确指示。

  在上述《通报》发布之前,上期所发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修订版)》(简称:《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期货交易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记者注意到,除上期所外,郑州商品交易所(简称:郑商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也发布相关修改《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修订通知。

  交易所通报监管信息

  据上期所《通报》,上半年上期所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82起,处理涉嫌违规交易线索43起,对7起涉嫌违规线索立案调查。在上期所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之中,自成交114起,大额报撤单13起,日内开仓量超限55起,对1名客户和55个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上期所表示,在实际控制关系协查方面,持续对交易行为和看穿式监管数据进行分析,加大对未主动申报实际控制关系客户的监管力度。上半年共对3383组7631个客户进行实际控制关系认定,对2606组3050个客户进行实际控制关系协查。上期所对34组共82个客户采取了限制出金、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记者了解到,除上期所外,其他交易所也积极开展对异常交易行为监控与处理。6月份,大商所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6起。其中,处理自成交超限7起、频繁报撤单超限9起,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

  同时,大商所在6月份调查处理违规交易线索4起。其中,涉嫌约定交易转移资金1起、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类3起,并对相关客户开展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大商所表示,其一直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职责,规范期货交易行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其将持续对异常及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

  上期所也表示,近些年,其持续跟踪分析热点品种的市场运行情况,做好价格监测、持仓监控、行为监管,持续加大对未如实申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监管力度,防范违规交易对价格的影响,严查破坏价格正常形成机制、侵害各方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线索,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记者了解到,上半年,上期所向全体期货公司会员发送《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户开户及交易者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强调各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实名制开户、交易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认真履行开户实名制审核义务,确保账户实名制的有效落实,切实做好开户环节交易者教育及风险揭示工作,确保交易者了解交易所各项风控措施以及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和程序化交易报备等要求。

  另外,除上述《通知》外,7月19日,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先后发布修订《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公告,决定对各自《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交易所接连修订《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

  据上期所相关公告,《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上期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0月25日实施。与之类似,大商所、郑商所相应《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将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交易时起(即10月24日晚夜盘),以及2024年10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上述《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均是为加强期货市场管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障期货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并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及修订。同时,《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确保相关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行为进行监管,发现异常情况的,可以启动异常交易行为处理程序,对有关会员、境外经纪机构或者客户采取相应自律监管措施。

  此次各大交易所修订《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修订范围大致类似,均涉及对“附加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指令属性的交易指令产生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类似条款删除。

  就此业内相关人士向记者解释道:“此次交易所修订《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删除FAK、FOK指令特定行为的豁免条款,旨在强化市场监管,防范利用这些指令进行的市场操纵或高风险交易,保护市场公平性和投资者利益。此举将促使市场参与者调整交易策略,减少异常交易行为,虽短期内可能影响市场流动性,但长期看有助于提升市场质量和稳定性。同时,此举也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提升交易所竞争力。交易所将更高效识别和处理异常交易,降低监管成本,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投资者免受不公平行为侵害。”

  另一边,上期所也提醒期货市场参与者,一是市场参与者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相关法律风险。《期货和衍生品法》已对出借或借用账户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期货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二是市场参与者要加强对自身账户的管理,符合实际控制关系的应如实申报。

  如今,随着各大期货交易所纷纷修订《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这将对未来行业发展及期货市场产生哪些影响,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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