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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5 15:39:00 股吧网页版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柏国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部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宋薇萍 陈梦娜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宋薇萍陈梦娜)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成员、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柏国强7月25日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国家有关部委大力支持和三省一市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部分工作也有了阶段性进展。

  比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面,重点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共治,长三角印发并实施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环杭州湾地区石化化工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三统一”实施方案(2024-2025年)》,修订了《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方案》,下一步将把这几项方案和任务共同落实好,进一步提升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的效能。

  又比如在跨界水体共保联治方面,长三角完成太浦河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防范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联合推进太浦河(含水乡客厅)美丽河湖建设,成为全国首个跨省域联合申报的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下一步还将在长江口—杭州湾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治理方面进一步加大联合攻坚力度。

  又比如在固废危废协同治理方面,三省一市共同建立了固体废物区域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共商共治的机制。三省一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还联合签署《长三角区域建筑垃圾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固废跨省转移信息共享、联动监管和联合执法,共同打击和坚决遏制建筑垃圾跨区域非法倾倒行为。

  “在这些跨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强的同时,我们继续加快生态环境一体化制度创新。”柏国强说,今年长三角又启动了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了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跨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评估和完善,逐步在长三角区域有序推进。

  另外,长三角还积极推动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创新成果在毗邻地区的复制推广,今年印发了《上海毗邻地区复制推广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制度工作方案》,以沪苏、沪浙毗邻地区的重点环境问题为切入点,复制推广共保联治好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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