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6 07:16:30 股吧网页版
广州增城自然人买地项目出预售证了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陈玉霞

  广州土拍历史上罕见的自然人竞买土地行为,有新进展了。

  日前,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局阳光家缘频道发现,增城区荔盈苑项目新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项目所在地块,正是2017年增城土地出让时由自然人花费1.4亿元竞买的地块。

  已有预售证,八成处于抵押状态

  从预售证可见,荔盈苑项目获批预售套数为174套,包括112套住宅和62套商业用房,总预售面积为9326.25平方米,开发商为广州增城区富强房地产有限公司。

  该批产品一层共11户,主要户型有95-96平方米的三房两厅、76平方米两房两厅和40平方米一房一厅,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比约55%,每层有6套。值得一提的是,阳光家缘显示,该批产品虽都处于“预售可售”状态,但也有八成单位正处于“抵押”状态。

  羊城晚报记者14日在楼盘现场看到,该项目已经封顶,不过四周还在围蔽,透过围蔽隔板可见,项目首层地面杂草尚未清除,一堆堆碎石还未清理。记者找寻了四周,未发现项目资料和销售电话。不过在项目外面一个临时板房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楼盘还不能卖,价格也还没定,“因为水电工程都还没做好。”

  该项目位于荔城街中山路与西园路交交汇处,正对着挂绿广场和时代广场(购物中心),属于荔城老城区地段,生活氛围浓厚,周边配套也完善,荔城医院、增城人民医院、荔城二小、增城中学初中部等都在不远处。项目周围的住宅大部分为六七层,比较老旧,多为单体楼或临街商铺。

  自然人击败房企拿地,“刘先生”之前还有先例

  荔盈苑项目占地只有3375平方米,却是2017年广州土地拍卖市场上非常有代表性的项目。当年,一位“刘先生”以自然人的身份击败了万科、越秀地产、绿地等房企,耗资1.4亿元拿下了这块“蚊型”地块,折合楼面地价为1.4万元/平方米。

  从当年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在土地出让成交结果公示中可见,这位“刘先生”全名为刘接荣。通过企查查平台查询发现,刘接荣为增城区富强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人,持股比例为90%。其名下还有多家房地产公司。

  在广州土拍市场中,以个人名义竞买宅地的现象比较罕见。除了这位“刘先生”外,广州还有一位自然人竞买者在业内留下较深的印记。“刘先生”出现的五年前,即2012年,天河区黄埔大道坚红化工厂住宅用地(即现在的黄埔大道车陂南地铁站旁边的佳兆业壹号)经过数十轮竞价后,最终以总价5.26亿元和配建130套公租房拍出。在该场热闹的土拍会上,打败12家竞买房企而夺得该地块的,是一位李姓自然人。业内专家表示,该地块拍卖之所以引人关注,主要因为受让人自然人的身份,但我国法律并未对进行土地开发经营者身份进行限制,除非竞买规则有特殊要求,否则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

  记者查阅报道后发现,在更早的2005年,广州海珠区琶洲的PZB1301地块(商业办公用地)就被两个自然人以4.6亿元的总价、6223元/平方米的楼面地价购入,但2006年又因无力如期支付该块土地出让金被收回。

  相关链接

  浙江丽水拟出让微小宅地

  个人可购买并建设

  对于在广州以自然人身份在土地出让市场中竞得宅地,业内人士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竞得宅地后,自然人可以自行成立公司开发建设,也可以通过入股等方式成立开发公司,同样可以转手卖给其他企业。

  同样是个人竞买宅地,未来也有可能自己建房自己用了。今年4月,浙江丽水官方平台发布了一则消息:丽江碧湖区块16亩的“定制化”低密度住宅地块将出让,可以单个业主拿地建设、多业主联合竞买,在指定的土地单元内,建设方式可由业主“量体裁衣”。

  据报道,该地块共由6宗小宅地组成,例如其中一个地块宗地面积约3652平方米,将分为4个地块出让。个人竞得土地之后,需自己寻找建设单位和设计公司,所有规范要符合相关部门推出的详细的设计规范条件。业主建房后可办理产权证,每套房子产权独立,后续支持通过二手房转让方式出售给他人。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这种模式有利于满足多样化的多层次住房需求,在丽水市率先推出定制私宅住宅用地出让后,若外围低密度住宅需求持续增长,在国家政策引导和地方土地出让难题的双重作用下,未来将有更多城市跟进,私人定制低密度个性化住宅用地出让将成为一股潮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