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6 16:59:50 股吧网页版
2023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86.6万亿元,是2012年底的2.8倍
来源: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姜雪颖北京报道

  截至2023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86.6万亿元,是2012年底的2.8倍,增加值、收入、利润与2012年相比均翻了一番。

  7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上述数据并介绍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情况。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把握五个方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出了战略部署。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聚焦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王宏志表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首先,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加快破除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企业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增强在重要行业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同时,是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将围绕国之所需,聚焦国之大者,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功能价值,塑造企业独特的竞争优势,推动企业更好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此外,在国有经济层面,深入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国有企业层面,主要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国资监管层面,主要是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强化战略协同,提高监管效能。

  最后,将深化落实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发挥好企业党委(党组)在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健全国企与民企合作的制度规则

  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中有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是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

  “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重点任务,也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对此,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林庆苗表示,近年来,我们在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扎实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来,中央企业积极与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开展股权合作,金额超过3900亿元。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对外参股投资各类企业超过1.3万户,国企民企在资本合作上取得了重要进展。中央企业开展共链行动,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补链、延链、固链、强链,带动超过5700家经营主体协同发展。

  据介绍,中央企业采购工作中,通过降低采购门槛、减少交易成本等,有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目前中央企业直接带动的供应链上下游200多万户企业中,96%是民营中小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中央企业牵头建设24个创新联合体,与民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联合攻关,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了重要贡献。

  下一步,将健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合作的制度规则,继续开展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协同发展、项目推介对接,指导国有企业建设协同共赢的供应链生态,鼓励国有企业扩大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资源优势,持续深化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严控国企多层架构无序扩张

  “今年以来,中央企业扎实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经济运行呈现稳中向好、结构向新、质效向优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力发挥了国民经济稳定器、压舱石作用。”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负责人刘绍娓表示主要的亮点和特点,可以概括为“三稳一优”。

  第一个“稳”体现在生产经营“稳”。上半年中央企业生产经营平稳有序,重点产品产量保持稳定增长。

  第二个“稳”表现在价值创造“稳”。累计实现利润总额达到1.4万亿元,同比增长1.9%。净利润、归母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1.3%、2.1%,保持了与利润总额的协同增长。

  第三个“稳”主要指社会贡献“稳”。累计上交税费达到1.3万亿元,同比增长0.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3%,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6.9%,在总投资中占比超过37%。

  一个“优”具体表现在运行质效“优”。累计研发经费投入达到4340亿元,同比增长2.7%;年化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人均78.9万元,同比增长4.6%;营业收入利润率达到7.4%,同比提升了0.3个百分点。

  刘绍娓强调,下一步要严守财务边界,严控债务规模过快增长,依托司库系统加强实时穿透、智慧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要严守业务边界,严控无关过度多元经营,集中优势资源做优主业、做强实业;要严守企业边界,严控多层架构无序扩张,大力压缩管理层级、压减股权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堵塞管理漏洞。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