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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6 20:31:20 股吧网页版
沪深交易所:8月19日起调整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7月26日讯,今日,沪深交易所发布通知,决定自2024年8月19日起调整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

  上交所发布通知,决定自2024年8月19日起调整沪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调整后公布内容如下:

  一、沪股通公布内容:(一)每个沪股通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当日沪股通成交总额及总成交笔数、ETF成交总额、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及其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二)每季度第五个沪股通交易日公布上季度末单只证券的沪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二、港股通公布内容:(一)在交易时间内,沪港通下的港股通(以下简称港股通)当日额度剩余30%以上时,显示额度充足;当日额度剩余低于30%时,实时公布港股通每日额度余额。(二)每个港股通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当日港股通买入成交金额及笔数、卖出成交金额及笔数、成交总额及总成交笔数,ETF成交总额,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及其买入成交金额、卖出成交金额、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三)每个港股通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单只证券的港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同日,深交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优化深港通机制,保证内地与香港市场整体信息披露的一致性,2024年4月12日,深沪港交易所宣布将同步调整深沪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相关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4年8月19日起调整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调整后,深股通、港股通相关交易信息公布内容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深股通相关交易信息公布内容

  (一)每个深股通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当日深股通交易总额及总笔数、ETF交易总额、交易金额前十证券名单及其交易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

  (二)每季度第五个深股通交易日公布上季度末单只证券的深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二、港股通相关交易信息公布内容

  (一)在交易时间内,港股通当日额度余额大于或者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当日额度余额小于30%时,实时公布额度余额。

  (二)每个港股通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当日港股通买入交易金额及笔数、卖出交易金额及笔数、交易总额及总笔数,ETF交易总额,交易金额前十证券名单及其买入交易金额、卖出交易金额及交易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

  (三)每个港股通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单只证券的港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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