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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7 01:06:40 股吧网页版
非ST股“面退”规则亟需优化
来源:金融投资报

  经济学博士,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博导。

  一旦上市公司退市,投资者将会面临着投资款血本无归的情形。对遭遇非ST股票“一元交易类退市”的投资者而言,先行赔付制度和冗长司法诉讼相比,是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最佳办法。

  2024年4月,新“国九条”和《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发布。4月30日,沪深交易所修订完善并正式发布退市规则,进一步突出对财务造假、内控失效等乱象的惩戒力度。

  本次退市新规对于原有的“一元退市”规则没有优化与修订。“一元退市”规则是指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面值时,其股票将终止上市。该退市制度的缺陷是缺乏预警功能,容易被恶意做空。即使上市公司合法合规且与四大退市指标毫无关系,但由于被市场情绪左右,股价恰好满足了“一元退市”的条件,该公司即使没有被ST警示,也会立刻退市。

  许多ST公司理论上还有一到两年时间的过渡期才会事实上退市,但由于许多公司在戴上ST帽子后,同时满足“一元退市”规则而立即退市,充分体现了投资者用脚投票的市场化准则。但超低价股的波动性也令人震惊。所以,“一元退市”规则实施的前提必须是ST类公司,否则便与退市ST警示规则自相矛盾,容易误伤合规公司,造成价值判断的紊乱。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所以从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角度来看,非ST股票是不能退市的。突然开个“后门”让非ST股票仅仅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一元面值就退市,会带来信披危机,相对于ST股票,丧失了完整及时的知情权。而在ST股票风险提醒制度下,ST股票还有至少两年时间改善经营的过程。非ST股票20天面值退市规则快速剥夺了投资者的交易权。

  主板非ST公司的股价每天是10%的涨跌停板,而ST公司的股价是5%涨跌停板,在非ST股票价格跌破一元时,其跌幅是ST股票的两倍。因此,即使ST股票连续20个跌停板,退市前的停牌价格也在每股三四毛钱;而非ST股票经过连续下跌后,停牌时股价就远低于ST股票了。如中银绒业停牌时股价为每股0.18元,没有ST且没有被立案调查,却成为A股市场的最低价股票。

  ST 退市规则本身是一套成熟的退市规则,有着相应的信息披露体系。在投资者想要买入ST股票时,交易系统会自动弹出一个类似“买者自负”的协议,风险承受能力不够的投资者是不能买入ST股票的。很多买入低价大盘蓝筹股的投资者,如果遇到非ST股票面值退市情形时,是措手不及的。他们原来买的是正常的股票,即使在一元多的价格买入所谓即将退市的非ST股票,交易系统也不会跳出警告协议。

  中银绒业在6月24日停牌后,除了发布了一个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就被动等待后续处理。这也暴露了非ST股票“一元交易类退市规则”配套信息披露制度的缺失。中银绒业停牌后,其实深交所应该向当初给出问询函一样,给出一个的申诉提纲,一方面可以再次确认大股东是否有非法减持,转融通恶意砸盘的行为;另外也可以梳理之前大股东关联交易、内幕交易操纵股票的线索。再者就是给出不退市理由的标准。

  ST股票退市因为有一套信息披露规则,最大的标志就是ST,买者自负,相当于投资者买入ST股票之前签订了“生死状”,所以后面的责任承担与赔偿有制度保障。但非ST股票“一元交易类退市”后,投资者仿佛进入了一个信披茧房,这也是非ST的中银绒业会经历18个跌停板后停牌,以每股0.18元的收盘价等待申诉的原因。实际上,中银绒业这类处于转型升级,战略静观的企业,恰恰不是僵尸企业。2024年4月发布实施的退市新规明确指出,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规避退市的违法行为;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一旦上市公司退市,投资者将会面临着投资款血本无归的情形。对遭遇非ST股票“一元交易类退市”的投资者而言,先行赔付制度和冗长司法诉讼相比,是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最佳办法。如果投资者要积极参与资本市场,完善的救济制度必不可少。先行赔付,究其本质是一种便利投资者获得赔偿的制度安排。在现有规则条件约束下,先行赔付能够相当程度上弥补我国现今证券救济制度的不足,建立健全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救济制度,从而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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