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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30 15:40:30 股吧网页版
引导更多资本投向初创企业,上海市进一步优化创业投资营商环境!若干意见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来源:周到 作者:崔逸星

  支持保险资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的支持、鼓励开展硬科技领域早期投资、进一步鼓励重点产业领域并购整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上海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于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7月31日。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若干意见》对上海市原有的创投文件进行了优化升级。删减已落地、已实施的政策措施、增加和优化了部分内容。

  上海先后于2014年、2019年印发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文件,对培育创业投资主体、引导社会资本加强早期投资起到了良好效果。

  “我们总结评估了本市创业投资政策文件实施成效,并与创投企业、创业企业、产业链主企业,以及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座谈交流,了解行业发展政策堵点,梳理汇总各方诉求,最终形成了《若干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国忠说。

  陈国忠表示,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切实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初创企业的重要作用,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科创中心联动发展。

  具体修订部分如下:

  删减已落地、已实施的政策措施

  如修订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机构化天使投资企业等。

  《若干意见》新增的内容

  增加国家最新出台的干货举措。如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扩大直接股权投资试点,并进一步提出探索政府引导基金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合作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优化保险资金出资创业投资企业相关监管要求,支持保险资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的支持。

  增加本市最新部署推进的政策措施。如用好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遴选专业投资团队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新设未来产业基金;有序扩大上海市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等政策。

  增加经营主体密切关注、希望实施的措施。如在股权投资集聚区设立创投企业注册快速通道,深化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等。

  《若干意见》优化升级的内容

  优化政府引导基金的优惠支持举措。如探索引导基金阶梯化让利机制,鼓励开展硬科技领域早期投资,支持引导基金开展滚动投资等。创业投资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通过优化政府引导基金优惠支持举措,可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牵引带动作用,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投向初创企业。

  强化国有创投基金的市场化改革举措。如开展国资存量基金整合,推动各投资阶段合理布局、平衡发展;打造兼具投资、运营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专业平台和高能级基金管理机构;优化国有资本早期投资考核与评价机制等。

  拓宽创业投资企业募资及退出渠道。如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功能性平台发起设立的早期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支持S基金发展等。

  进一步鼓励重点产业领域并购整合。如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政府引导基金通过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方式加大对市场化并购基金的投资力度,对重点领域海外并购提供便利化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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