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文件提出“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行业人士指出,汽车是以旧换新政策的重要支持领域。本次汽车行业以旧换新政策“提档升级”,全面覆盖乘用车和商用车各板块,有望对行业销量形成较明显的拉动,行业景气度有望上行。
消息面上,《若干措施》明确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今年4月份商务部等7部门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
在商用车领域,《若干措施》也提出一系列具体补贴举措。对于货车,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对于客车,《若干措施》明确,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相较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本次推出的《若干措施》一是提高了单车一次性补贴金额。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要求的车辆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购买2.0L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补贴由8000元提高至1.5万元。二是调整补贴资金央地分担比例。其明确提出针对汽车报废补贴的支持资金由原先按6:4央地共担变更为按照总体9:1央地共担,其中,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
此外,《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资金来源和体量,同时明确了资金主要投向提振汽车、家电等耐用品消费领域,拓宽了支持范围,并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资金申报门槛。
从政策角度来看,汽车市场以旧换新空间巨大。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保有量约1370.8万辆,车龄超6年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保有量约83.7万辆,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保有量约1454.5万辆。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389.1万辆和140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9%和6.1%。
在业内看来,新车、新技术发布有望拉高汽车板块整体热度,从而带动下半年乘用车市场消费。“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超预期,商乘有望全面受益。”有券商分析师表示,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加力有望推动汽车报废、置换更新需求加速释放,有效拉动内需、扩大消费,促进产业向新质生产力转型升级,有望加力开启新一轮板块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