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财经丨李明任证监会副主席 曾提出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来源:海报新闻
![](https://np-newspic.dfcfw.com/download/D24799497390513301914_w750h503.jpg)
证监会官网截图
据证监会消息,近日,国务院决定,任命李明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免去方星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李明,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法学博士,中共党员。曾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总经理;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证监会上市部主任;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
记者注意到,在担任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期间,李明重点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问题,在今年2月23日的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李明曾表示,证监会将紧盯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恶劣行为,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还将注重全流程监管执法,把好“入口关”,坚持“申报即担责”。李明提出,针对操纵市场及内幕交易,一方面,重点惩治关键少数,加强信息披露与交易监管联动,对相关线索进行增维拓展分析,持续精准高效打击,让敢于以身试法的关键少数受教训、长记性。另一方面,紧盯新型违法案件,及时打击利用新产品、新技术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监管盲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