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31 19:41:30 股吧网页版
三中全会明确健全碳市场及自愿减排两大交易制度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决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部署,提出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多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决定》全面勾勒出建设美丽中国、推动全面绿色转型的宏伟蓝图,旨在通过一系列健全的政策与措施,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提出关于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对于推动实现“双碳”目标意义重大。

  健全碳市场及自愿减排两大交易制度

  《决定》提出,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经启动三周年,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也已重启,两大交易市场互为补充、互联互通。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从发电行业入手,于2021年7月启动上线交易,现纳入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的40%以上,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市场。

  今年7月,在2024年中国碳市场大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表示,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顺利完成两个履约周期建设运行,有效推动企业碳减排责任落实与行业技术进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生态环境部将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逐步推行配额有偿分配,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我国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碳市场交易制度框架。

  近日,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介绍,经过三年的建设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政策法规基础框架搭建完成。国务院颁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首部专项法规。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登记、交易、结算三项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与《条例》共同形成了涵盖“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的多层级制度体系,为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夯实了基础。

  夏应显表示,为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运行,生态环境部组织建立了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等信息系统。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记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相关数据;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记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的持有、变更、清缴、注销等信息,并提供结算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的集中统一交易。

  在碳市场的碳排放核算和管理能力方面,7月29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建立了碳排放数据质量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优化核算核查方法,对企业排放关键数据实施月度存证,实施“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智能预警,消除数据问题隐患。创新建立履约风险动态监管机制,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完成配额清缴,目前企业均建立碳排放管理内控制度,管理水平和核算能力显著提升。

  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方面,生态环境部牵头起草并联合14个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被认为是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任务书”和“施工图”。该方案明确提出,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今年,国家将进一步扩大全国碳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预计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也将纳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朱国辉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谈及未来碳市场的变化,朱国辉表示,未来扩容行业将会逐步增加。参与对象、交易对象也将增加,如金融机构和合规投资者等。交易的价格会发生较大变化,呈现缓慢上涨趋势。

  对于碳市场交易制度,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施懿宸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通过将市场机制引入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设计中,不仅增强了政策的灵活性与有效性,也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为清晰的预期与导向。这种以市场为导向的制度升级,无疑为我国绿色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后又一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政策工具。2024年1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正式启动,自愿碳市场与强制碳市场独立运行,并通过配额清缴抵消机制相互衔接,二者共同构成全国碳市场体系。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目前制度框架体系已构建完成,减排项目和自愿减排量即将进入申请登记的窗口期,鼓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碳减排行动。”裴晓菲表示。

  近日,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表示,自愿碳市场可以有效引导绿色低碳投资,支持当下可能不具备很强的经济可行性或吸引力,但减排效果又非常明显的技术和项目发展。同时,自愿碳市场的参与主体也非常广泛,能够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碳减排行动中来。同时,通过自愿减排交易,项目业主可以获得经济回报,更加主动自觉地参与低碳技术开发与应用。高排放企业可以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部分碳排放,为履行强制碳市场减排义务增加灵活性。企业和机构可以购买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碳排放、实现碳中和,践行低碳行动承诺和履行社会责任。

  伦敦大学学院基建可持续转型教授梁希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目前还需要建立长期碳价格信号引导投融资活动,电力市场化改革需要深化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绿色可持续燃料政策机制有待建立。在体制机制方面,包括碳定价等环境权益外部性内部化的激励机制,也需要电力市场更彻底的改革为碳市场发展和可再生能源消纳奠定基础。

  “期待全国碳市场扩容和增加配额拍卖等举措,以及出台更多政策支持绿电消纳、可持续燃料的应用。”梁希表示。

  更好发挥金融对绿色发展的支持作用

  《决定》提出,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决定》还提出,将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加强对“双碳”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

  2024年4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绿色金融”政策《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

  “金融作为支持碳减排和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工具,有助于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施懿宸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应充分发挥其资源配置、风险管理等功能,为绿色低碳产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与保障。同时,通过金融创新,推动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引导社会资本向绿色低碳领域流动,促进经济的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碳市场被认为具有很大金融产品想象空间。对此,王乃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金融衍生品对于市场而言会起到一个放大器作用,能够支撑形成有效市场价格,碳市场也不例外。例如,欧盟碳市场绝大部分的交易来自衍生品,欧盟碳市场交易规模、流动性以及活跃程度都在很高的水平。因此,对标国际相对发展成熟的碳市场,未来我国的碳金融产品的发展空间非常大。

  王乃祥指出,试点碳市场也有相关的创新和尝试,包括碳远期、碳质押以及回购融资等,尽管目前难以断言这些创新产品形成了规模化的交易,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市场将碳指标作为底层资产开发金融产品是有充分需求的。

  “自愿碳市场是相对开放的市场,我认为可以结合市场功能定位和实际需求,率先探索开展相关金融产品创新。”王乃祥表示,但这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要让金融发挥好放大器的作用,市场层面要不断加强信息披露,规范业务流程,消除监管盲点,降低不确定性和市场风险。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为更好发挥金融对绿色发展的支持作用,首先要完善政策体系,出台更加系统、配套的绿色金融政策法规,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业务提供制度保障。其次要健全标准体系,制定统一的绿色项目认定标准和评估方法,减少“洗绿”现象,提高绿色金融的可信度。再次,要加强能力建设,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专业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绿色项目识别和风险管理水平。最后,要强化信息共享,建立绿色信息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孤岛,降低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业务的成本和难度。

  曾刚表示,要优化激励机制,完善财税、货币政策支持,降低绿色金融业务成本,提高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业务的积极性。还要鼓励科技创新,推动金融科技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应用,提高绿色金融服务的效率和精准度。此外,要加强监管引导,将绿色发展要求纳入金融监管评价体系,引导金融机构主动服务绿色低碳发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