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1 00:51:20 股吧网页版
上交所强化现场督导 全力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
来源:证券日报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最新一期《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4年第4期)显示,5月份至6月份,上交所共计对2家科创板首发项目提请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剑指“未充分核查研发人员认定及研发薪酬归集的准确性”等问题。

  今年以来,在“强本强基、严监严管”指导思想下,监管不断提高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的覆盖面,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在倒逼发行人提高申报质量的同时,也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执业和服务水平。

  受访专家表示,严把IPO“入口关”可以确保进入市场的企业具备良好的财务健康状况和持续的盈利能力,筛选出真正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企业,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投资选择,降低市场整体风险。

  现场督导威力渐显

  上市公司作为市场之基,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源头活水。因此,企业IPO上市决不能以“圈钱”为目的,更不允许造假、欺诈上市。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审核注册各个环节都要依法依规,严之又严,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全力把造假者挡在资本市场门外。”

  在此背景下,现场督导作为IPO审核的一大利器,在保障信息披露质量、形成有效监管威慑、抑制重承揽轻承做三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上交所统计数据,1月份至6月份,上交所共计对8家首发项目的保荐业务启动问题导向现场督导。其中,涉及6家拟登陆科创板公司和2家拟登陆沪市主板公司。

  例如,在最新一期《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一家在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上存在“造假”嫌疑的拟科创板IPO企业被作为典型案例向业内通报。现场督导聚焦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发现保荐机构未充分核查前述发行人科创属性评价指标相关信息。

  据悉,该发行人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中,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存在压线情况。同时,报告期内,该发行人研发人员新增较多,部分人员的专业背景与研发岗位不匹配,研发材料主要为周转材料,其周转频率明显高于同行业。

  保荐机构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的审查和判断,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质量,更关系到资本市场生态。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武忠言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保荐机构而言,必须扎实做好尽调工作,把好项目“遴选关”责任,这是其立身之本。唯有把好入口,畅通出口,才能为优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在助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的同时,也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优质标的。

  “严监管”信号愈发强劲

  证券交易所借助现场督导督促中介机构切实履行对申报项目的核查把关责任、提高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质量,是从源头强本强基,推动资本市场增“量”提“质”的具体举措之一,更是秉持“严监管”态度的有力体现。

  今年以来,监管强调“严把IPO入口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例如,今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文件着眼于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监管,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维护良好的发行秩序和生态,提出了8项政策措施;同日,中国证监会还发布了修订后的《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为进一步细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要求,规范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和中介机构核查工作,5月15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

  在监管持续引导之下,证券交易所对IPO申报过程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明显加大。《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显示,5月份至6月份,上交所针对7家IPO申报项目及2家再融资申报项目中发行人信息披露问题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采取纪律处分9次,监管措施18次。

  相比前两期披露的情况,上交所对违法违规行为所采取的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均有显著提升。据悉,3月份至4月份,上交所针对3家IPO申报项目中发行人信息披露问题及中介机构执业问题,采取纪律处分2次,监管措施9次;1月份至2月份,上交所针对2家IPO申报项目中发行人信息披露问题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采取纪律处分3次,监管措施4次。

  万联证券投资顾问屈放表示,严把IPO“入口关”,意味着对发行人的资质要求更高,从而促使投行更加注重对企业质量的把控,提高项目筛选标准。同时,也有利于督促中介机构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