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1 04:08:29 股吧网页版
佛山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黄健源)昨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通知,面向佛山市五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征集期限为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根据收购房源要求,拟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优先选择整地块或整栋未销售的项目:(一)用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不超过120平方米,以10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主;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以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二)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齐全,符合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条件;(三)抵押合同明确转让须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四)项目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清晰。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