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审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 由福田法院统一受理
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首席记者张玮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31日发布公告,8月1日起,深圳市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含行政非诉审查)、刑事案件,统一由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全市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上述案件。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深圳市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
今年8月1日前,全市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的上述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已提交起诉材料或申请材料但尚未立案的,由原受理法院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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