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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4 06:05:39 股吧网页版
欢迎公众关注智能网联汽车立法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征求对《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广州日报记者就征求意见情况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通讯员穗仁宣

  记者问: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如何,主要有哪些意见建议?

  法工委负责人:《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于7月25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中国新闻网、环球网、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广州广播电视台等报道、转载逾650篇次,累计阅读量逾4800万人次。截至8月3日,共收到反馈意见1376条。

  收到的反馈意见绝大多数对征求意见稿持肯定态度。一是认为征求意见稿能够推动解决广州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一些关键问题;二是认为征求意见稿为广州市在未来汽车产业发展和城市交通治理方面进行前瞻性的探索提供了支撑和保障;三是认为条例制定非常及时,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十分有必要。

  同时,也有人对如何统筹处理好发展无人智能网联汽车与促进就业以及如何保障无人驾驶技术安全性等表示关注并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的目的就是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条例制定的意见,有这么多公众关注广州对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进行立法并积极参与讨论,我们深为感动并向大家表示诚挚谢意。对于收集到的各种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分析,充分论证采纳。

  记者问:出台条例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

  法工委负责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是“人工智能+”的典型应用,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中央大力支持和鼓励发展。广州通过地方立法为智能网联汽车提供法治保障,加快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新质生产力,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从全国来看,深圳、上海、苏州、无锡、杭州等城市已经出台了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另一些超大、特大城市的法规草案也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州已经有15家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在进行道路测试,3家企业在示范应用,3家企业在示范运营,测试、运营区域包括南沙区、黄埔区、花都区等。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中存在的安全怎么保障、交通违法如何处理、出了事故如何认定等问题,急需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

  记者问: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在广州如何展开?

  法工委负责人: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规定了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的原则,强调安全审慎、有序展开的基本原则。智能网联汽车商业运营发展需要经过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等阶段,在线路上有序展开,在区域上有序展开,在规模上有序展开。目前,南沙区作为国家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黄埔区、花都区等区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有序稳妥推进中。征求意见稿也明确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应当按照线路连通、成片连片、区域互联的目标,逐步有序推进。

  另外,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新业态,也将提供新的就业模式和就业岗位,比如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来进行技术研发、测试、维护和运营,需要随车安全员、远程安全员、应急救援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等。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会统筹考虑全社会就业问题,通过发展更好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

  记者问:智能网联汽车如何保障运行安全?

  法工委负责人:从技术安全的角度看,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是有保障的,其系统设计将道路交通规则内化为决策逻辑。科技部2009年即开始支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发展,经过了反复测试、验证,广州市自2018年开始积极创建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区,已有多家企业参与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为运营的展开积累了经验。从测试情况看,智能网联汽车可以有效地降低驾驶人失误造成的车祸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现有的数据,在广州开展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智能网联汽车2023年主动交通事故认定记录为零,2024年仅发生一起轻微事故。

  同时,征求意见稿也专章规定了安全保障措施。一是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上道路行驶外观应当具有能够提醒其他车辆和人员注意的显著标识。二是规定了政府部门、智能网联汽车试点主体和运营主体、相关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交通安全与数据安全责任。三是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保险服务和安全保障基金。

  记者问:智能网联汽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样认定法律责任?

  法工委负责人:征求意见稿专章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法律责任认定。一是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通违法问题的行政责任作出了规定。配备驾驶人或者随车安全员的汽车,公安机关对驾驶人或者随车安全员进行处理。不配备驾驶人、随车安全员的汽车,公安机关对车辆试点主体、运营主体进行处理。二是对发生交通事故后民事赔偿责任认定问题作出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在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运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试点主体、运营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问:下一步如何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法工委负责人: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立法的法定程序,也是必经程序。这次征求意见的效果非常好,对我们很有启发。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8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多提宝贵意见。按计划,法规案拟于8月下旬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我们将继续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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