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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7 13:17:00 股吧网页版
中国持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法律服务更完善增强外商投资信心
来源:南方都市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部署,明确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求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

  多名外籍律师及外企负责人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中国的涉外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涉外法治建设的广度深度大幅拓展,有力增强外商在华投资的信心。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前来开展合作的美国律师表示,感受到中国整体法治水平的大幅提升,期待美中两国深化司法合作,寻找更多业务拓展空间。

  “中国涉外律师发挥关键作用”

  扩大制度型开放对广东涉外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去年以来,围绕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推动涉外制度供给,为中企“走出去”、外企“引进来”保驾护航。

  近年来,广州市围绕建设高水平涉外法治工作目标,不断完善涉外法治制度,丰富涉外法治实践经验,为企业高水平“走出去”和高质量“引进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荷兰中欧品牌发展联合中心主席、中荷橙品牌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南美龙(Jorg van den Hoven)告诉南都记者,他的公司在中国已开展了20多年的业务,也有十多年参加广交会的历史。

  他感受到,随着知识产权局、互联网法院等机构对非中文母语者的支持增强,涉外法律服务变得更加易于获得和理解,特别是在品牌商标保护和专利保护方面。他期望广州能在现有的法治建设基础上,更多地与国际金融生态系统接轨,吸引更多外国专家和公司的到来。

  “在中国参与全球开放合作的背景下,涉外律师将在帮助国际企业理解不同城市政策、克服文化和语言障碍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借助广交会的东风,广州涉外律师正不断拓宽涉外法律服务的半径和朋友圈,在交流与合作中提升国际化法律服务水平,增强外商在粤投资的信心。

  今年广交会,广州市司法局组建了一支涵盖律师、公证、调解等多领域的63人涉外法律服务专业队伍。邝玉球是全国首批获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的四名港澳律师之一,也是首名为广交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港澳律师。

  “法律保障对于广交会促成交易至关重要。”邝玉球对南都记者说,为商业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十分必要,“法律服务是任何商业活动的合作伙伴”。她希望日后更多大湾区律师有机会参与广交会,与广州律师一起共筑“广州法律服务品牌”,以高质量法治服务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中国整体法治水平大幅提升”

  全会指出,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

  在美国司莱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克·麦克马林(Mark A. Mcmillan)看来,美中两国深化司法合作,未来仍有许多拓展空间。

  “随着中国整体法治环境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在对外国际交流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理念都有了很大的提升。特别是,我们感受到,中国企业在赴美出海的过程中,越来越重视利用国际化的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这是中国整体法治水平和企业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的表现。”

  麦克马林告诉南都记者,他非常期待,也相信能看到中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和提升。“作为一名美国律师,我也非常愿意为中国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涉美法律服务。”

  7月,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和美国司莱博律师事务所(前海)联营办公室获批在深圳前海设立。这是广东省司法厅核准的首家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标志着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政策在广东正式落地。

  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联营办公室的中美两国专业律师团队将在跨国投资并购、国际数据信息安全、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展开合作,为拥有跨境业务的客户提供“一站式”咨询和服务。

  “期待国际法律服务机构开拓更多空间”

  新时代以来,涉外法治顶层设计加快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设,法治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发展壮大,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广度深度大幅拓展。

  美国司莱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庆贺(Jenny Liu)告诉南都记者,“随着‘一带一路’倡议逐步推进落实,企业和个人对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逐步增长”。她注意到,中国企业出海的数量增多,跨国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也一并增加,中国当事人涉外法律风险意识逐渐增强。除此之外,国际法律服务机构本地化程度提升,来华开设代表处的国际律所数量也有所增加。

  “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是一次很好的创新。”她所在律所曾代理浙江某企业在美国某电商平台上的商标维权案例。据介绍,以往,此类案件既要在国内收集中方企业商品具有知名度的证据,又需要在美国本土提起诉讼和保全,只能由中国律所和美国律所分别接受客户委托,自行就涉及的中美法律问题开展工作,不仅增加当事人的经济成本,也让中外律师沟通存在较大的障碍。

  如今,在联营模式下,可以联营办公室名义对外接受委托,联营双方中外律师长期合作下沟通障碍也明显降低,在一定程度上更能保证纠纷处理的效果,并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保护中外客户在不同法域的切身利益。

  刘庆贺期待,中国能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市场准入,让国外律所和律师能更好参与和拓展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同时也期待更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经济充满活力,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也会给更多国际法律服务机构施展的空间,实现各方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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