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深评协发布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评估风险提示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8月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深评协)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提示主要针对一些以无形资产(如软件著作权、专利等)作价出资并大幅增值的评估业务乱象。
文中提到,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深评协在风险提示中引用了《每日经济新闻》此前的报道。结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和《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深评协特提醒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在开展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为评估目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工作中关注如下事项:
一、对存在“花很少的钱购买软著或专利,再评估增值几百倍至几千倍,作价入股完成实缴注册资本”相关风险的资产评估业务,请谨慎承接。
二、在开展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关注但不限于:
(一)严格遵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知识产权》《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体育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二)作价出资的知识产权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作价出资的知识产权权属问题等法律风险;
(四)作价出资的无形资产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的相关性;
(五)外购无形资产是否与委托人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相匹配并能产生持续的可辨识经济利益;
(六)知识产权作价出资所涉纳税及纳税递延等相关问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