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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8 11:49:00 股吧网页版
浙江: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民航强省和低空经济发展高地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操子怡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8月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政策同步发布了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及要素保障政策措施。

  其中,《若干意见》定位为统领性文件,行动方案定位为关键性抓手,要素保障政策定位为支撑性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成航空服务全省覆盖、航线网络全球通达、空港枢纽多式便捷、航空产业高能集聚、低空经济先行引领、行业治理顺畅高效的高水平民航强省和低空经济发展高地。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民航强省和低空经济发展高地。

  意见提出,提出构建“两枢(杭州机场、宁波机场)、两特(温州机场、义乌机场)、一专(嘉兴南湖机场)”国际航空货运机场体系,加强国际航空物流网络与产业链协同,建立航空物流供需对接机制。引导支持航空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抱团出海,共建海外货站、转运中心、境外经贸合作区,打造全球72小时航空物流骨干网络。

  在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方面,意见明确,统筹推进低空新基建。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全面布局无人机起降场、测试场、智能基站等设施。布设低空通信、监视、导航、气象等设施,构建全省一体化的低空数字底座,建设低空运行与监管服务平台,打造集智能感知、监视、管控于一体的低空智联网。分层划设低空航路航线,满足有人机、无人机试验飞行和常态化运营需求。建立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盘活低空空域资源,提高低空空域使用效率。建立低空政务服务体系,构建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低空运行监管与服务机制。

  为支持相关产业发展,意见配套“一揽子”要素保障政策措施。例如落实航空产业及低空经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机场设施等项目纳入重大项目清单,将低空新基建等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等;推动省属企业组建市场化航空产业发展基金、省低空产业发展平台等,引导国有资本撬动社会资本投向低空经济、临空经济、航空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领域。(操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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