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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9 16:12:11 股吧网页版
如何理解教育促消费?非学科类培训受鼓励 学科类培训政策未变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已执行三年的“双减”政策再次被误读?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推动社会培训机构面向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

  这条旨在指引非学科类培训发展,促进教育和培训合理消费的政策,却被个别自媒体误读为“教培重新开放,教培机构又可以重新开班了”。

  “教培人们全部都嗨起来吧,大家都可以敞开了。”一名自媒体博主喜形于色地在视频中欢呼道。

  8月5日~7日,《意见》发布后的连续三个交易日,教育股集体大涨,凯文教育、行动教育、昂立教育、中公教育等多只股票连续涨停。

  但专家指出,教育股中多家机构属于成人培训、职业培训类别,从未受到政策限制。市场行情讨论中既有熟悉政策的投资者针对“非学科类培训”“引进第三方参与课后服务”等关键点进行了精准解读,也有来自部分投资者、自媒体的误读。这些误读的根本原因在于对政策的误解。“双减”政策中一个相当重要的分界点是:把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划分为“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政策一方面从未完全禁止学科类培训机构,只是以“教育公益”的标准对其价格和数量进行严格限制;另一方面没有限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数量,只是对其消防安全、学生人身安全等作出规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重新放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的政策出台。

  对于目前被许可的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面向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是其经营的当然之举,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下一步,地方主管部门应完善价格等方面监管,推动培训机构提高质量,让家长掏钱放心,学生培训舒心。

  校外培训分类管理

  《意见》提到的社会培训机构,可以理解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各类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又可分为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被误读的关键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双减”意见》)规定,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压减。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介绍,《意见》与《“双减”意见》并不冲突,目前国家和地方也并未出台改变《“双减”意见》的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监管并未放松。

  “双减”以来,监管对校外培训实行分类管理,管理手段有所区别。

  教育部2021年7月曾印发通知,规定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等学科的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培训管理,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并由主管部门实行规模调控。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的校外培训按照非学科类培训管理,可以登记为营利性法人并实行市场定价,但同样遵循教育公益性原则,成为学校教育有益补充。

  “对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少年宫、博物馆、科技馆等提供的公益性校外教育,以及研学等综合实践活动,国家政策一以贯之是予以鼓励支持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

  实际上,学科类培训机构虽然已压减,但并未取消,“教培重新开放”自然无从说起。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目前可以查询到4000多家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

  “对于留存下来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在符合‘双减’规定的前提下,推动培训机构面向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是合情合理合规的。”董圣足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对于学科类培训机构如何提高服务质量,董圣足认为,有的地方“不是规范整顿而是全部禁止”的做法显得矫枉过正,允许适当比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可以满足一些学生的正常补习需求。

  同时,他还建议,各地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适度放宽学科类培训机构的部分限制,允许学科类培训机构针对特殊培训需求如差生补习等探索优质优价制度,在实现机构自身良性循环的基础上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提升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保教育就是保经济

  《意见》值得深思的还在于,教育和培训如何促消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月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多个与教育消费相关的举措。包括: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教育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教育等服务机器人不断迭代升级,数字教育等新模式稳步发展;结合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围绕教育体育等重点领域,举办服务消费季系列促进消费活动等。

  在教育和培训消费部分,除了社会培训机构,《意见》规定的主体主要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职业学校、中小学校。

  而《意见》所涉及的文化娱乐、旅游、体育、居住服务,供给主体则主要是企业。

  这说明,学校是各级教育的主阵地,提振教育和培训消费,应特别注重加强政府消费,即加大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和政府购买力度,向公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加强政府消费,有利于减轻家庭教育培训经济负担,也有利于减轻社会内卷式教育竞争导致的焦虑。

  比如,有专家认为,区域和学校可以利用费用补助、补习津贴等方式激励教师开展“后20%学生”校内辅导计划,对那些经济条件较差且学习成绩落后的“后20%学生”提供学科类辅导。

  然而,教育部等部门近日发布的“2023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快报”显示,2023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值进一步下降至4.001%,接近4%红线。

  “在不少地方常常遇到行政部门当事人强调,在经济出现严重困难的时候要重点保经济,甚至个别县出现将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的教育专项经费挪作他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现象,其名义却是为了当地保经济。有这种看法与做法的人忘了保障教育就是有效地保经济。”储朝晖说。

  储朝晖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办教育的经费来源主要有政府财政和教育当事人付费,区域经济影响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民营经济不发达则缺少社会投入,居民不富则无钱投入子女教育,就没有选择合适教育的条件,这三方面的哪一方面出问题,都会影响到教育投入。

  他认为,从财政投入的策略看,市场友好型财政的特征是向民生倾斜,其中就包括增加教育等公共服务保障支出,加大普惠托育等间接补助力度,让居民消费来引导资源配置,既有利于短期调节,又有利于长期经济可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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