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支持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 8月8日,据“信阳住建”官方公众号披露,河南省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信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在收储商品房方面,通知明确,按照以需定购原则,支持有需求的县区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支持已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尚未建设的项目依规调整,不再建设,改为收购等量的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
在购房补贴方面,通知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区开展购房契税补贴工作,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的,中心城区由所在辖区按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二手商品住房已缴纳契税金额100%给予奖补,各县可参照市级政策执行。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和降低首付比例。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名下在新购商品住房所在县、区内无成套住房,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在其他县、区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2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此外,通知提出,支持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支持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家庭在信阳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享受信阳市民公积金贷款同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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