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9 22:56:10 股吧网页版
江苏泰州:住房“以旧换新”协议可作首付款入账凭证 保留已售旧房施教区2年入学资格
来源:澎湃新闻

  据微信公众号“泰州建设”8月9日消息,江苏省泰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以旧换新、购房补贴等。

  在泰州购房将继续发放购房补贴,将“五大购”升级为“八大购”。“换新购”“组团购”“孝心购”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新增“进城购”“返乡购”“来泰购”,补贴标准为购房款总额的1.5%,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泰州市还提出全面实施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统筹推进财政补贴、国企收购、市场化运作等模式,推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对“以旧换新”的存量商品住房,可通过“带押过户”方式实现房屋转移登记,可办理转移和抵押“双预告登记”。经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以旧换新”协议,可作为首付款入账凭证。

  文件还提出,优化住房贷款政策。住房商业贷款方面,首套房最低首付为15%,二套房最低首付为25%。同时,取消利率下限,由银行自主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不低于2.775%和3.325%。泰州市还将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让更多家庭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

  优化购房入学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凭网签备案合同落户、入学。“以旧换新”的换购人,可保留已售卖旧房施教区2年入学资格。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