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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0 06:33:30 股吧网页版
多地加大保障房收储力度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董添

  近日,房地产板块表现较好,受到机构和投资者关注。消息面上,多地加大保障房收储力度。例如,深圳市安居集团日前发布通告,拟开展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此外,住建部官网近期发文称,今年上半年,作为三大工程之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业内人士认为,深圳、广州作为一线城市的代表,开启“以购代建”模式,对市场起到示范作用,预计其他热点城市后续也有望跟进。

  开启“以购代建”模式

  为积极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近日,深圳市安居集团对外发布关于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通告,拟开展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征集范围是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商品房性质的住宅、公寓、宿舍等,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房源)。

  从选择标准来看,首先是地理位置要好,交通方便,配套设施齐全,靠近核心片区,有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其次,房源的户型面积要符合要求,主要户型面积应在65平方米以内。再者,生活便利性也是关键,周边应交通便利,临近地铁口、公交站,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最后,手续必须齐全,包括四证齐全,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并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深圳市此次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的举措,既是缓解房企库存压力,也是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的重要手段。政策背后既反映出地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思路,也有对民生的关注。

  在此之前,广州增城公开征集商品房作为铁路项目安置房源,开启一线城市“收储”模式。

  依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公告,为了落实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新塘段)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拆迁安置事宜,现项目拟购买市场化商品房作为该项目安置房源,并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住宅房源(房企),再依照相关流程选定安置房源小区(房企)。根据就近安置原则及协议约定,房源需在增城区新塘镇范围内。此外,房源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满足签约条件和项目安置需求量(即:总建面≥20700平方米,户型面积段必须能组合出≥72个280平方米〈误差≤3%〉和2个270平方米〈误差≤3%〉安置指标,总建面20700平方米误差在±300平方米内)。交易价格方面,以评估方式确定(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成本法,原则上为“土地成本+建安成本”)。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目前,多地都在致力于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根据最新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发布《关于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共6个部分、22条举措。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以市、县为单位,全面摸排保障性住房需求,按照“以需定购”原则,确定1-2家地方国有企业,以不超过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土地划拨成本+建安成本+不超过5%的利润)收购房地产企业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对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地方政府的积极政策引导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政策引导,不仅能够促进库存消化,还能稳定市场预期。未来,随着政策细则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深圳的经验或许能够推广到更多城市,为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助力。

  张大伟表示,国企收储的推进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比如,在一些房企库存压力大的城市,保障房需求相对有限,国企收储规模可能较小。而在一些保障房需求较强的城市,房企折价出售存量房的意愿也相对较低。不过,目前“促需求+去库存”的政策方向已经明确,有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同时也有助于市场情绪的恢复及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虽然收储价格和供需错配等问题或将影响政策推进的节奏,但如果下半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对去库存、稳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配套政策加快出台

  近日,住建部官网发文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作为三大工程之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截至6月底,全国已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12.8万套(间),占年度计划170.4万套(间)的66.2%,完成投资1183亿元。

  各地加快出台有关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并在保障用地供给、加快项目落地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在福州,当地首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最近开通线上申购,西安、广州、深圳、杭州等城市也已开工建设了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在上海,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进展迅速。截至6月底,上海全市共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约4.7万套(间),新增供应约3.4万套(间),均超半年度工作任务量。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各地落实好具体项目、位置及项目资金,推动项目加快开工,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在此之前,住建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明确,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有利于推动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盘活存量资源,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配合保交房攻坚战和“白名单”机制,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解放思想、拓宽思路,稳妥把握、扎实推进。

  住建部要求,要坚持以需定购,准确摸清需求,细致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保障性住房需求。要坚持规范实施,防范各类风险,做到收购主体规范、收购过程规范、配售配租规范,做到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户型面积合适、价格合适、位置合适。要坚持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实现资金可平衡、项目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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