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3 05:56:20 股吧网页版
税收支持科技创新精准发力 上半年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16526亿元
来源:经济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在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上,减税降费及退税16526亿元。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加大科技投入和成果转让的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797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支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的政策减税1916亿元。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制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约20%。因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等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可有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新产业新动能。”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表示,系列税费优惠的精准发力有助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为科创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套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涵盖企业创新全流程各环节的税收支持政策体系。今年3月,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的《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对外发布,推动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各类创新主体。该指引按照科技创新活动环节,从创业投资、研究与试验开发、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全产业链等方面对政策进行分类,并详细列明每项优惠政策的享受主体、申请条件、申报方式等内容,方便纳税人对照适用,推动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据了解,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进口税收等。比如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包括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投入基础研究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优惠,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传输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等。

  在增值税方面,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制造业、科学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等。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包括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征个人所得税,等等。

  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引导企业加强研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通俗来讲,就是企业研发投入越多,所减免的税款也就越多。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不断加力。”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经济学家汤继强表示。

  据了解,2023年3月,国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明确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聚焦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上述两个行业符合条件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再提高至120%。同时,按照国务院部署,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在原有10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两个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引导企业更早更及时地享受政策红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结构性减税降费更加强调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要让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就必须抓好落实。”汤继强表示,税务部门创新采取了系列举措,如及时编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发布政策即问即答,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时点、有侧重地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多措并举实现“政策找人”,确保红利及时、精准、充分地直达经营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畅通“政策红利引导—研发投入增加—产品质量提升—企业效益增加”的链条,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助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