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4 23:02:20 股吧网页版
安徽六安:支持房企“工抵房”网签备案变现融资 推行期房入学政策
来源:澎湃新闻

  据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8月13日至9月12日,六安市将对《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稿涉及购房补贴、契税补贴、人才补贴、以旧换新、“期房”入学政策等方面。

  买房可领补贴

  文件显示,六安市计划发放购房补贴。凡购买市城区新建商品住宅(含政府存量房)的,按300元/平方米给予购房补贴。目前六安市现行的购房补贴政策为:按2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万元,发放购房消费券,直接用于抵扣购房款,同时按1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万元,发放购物消费券,用于在选定商家等额购物。

  同时,给予购房契税财政补贴。购买市城区住宅的(含二手房),给予购房人契税全额补贴。

  实施人才购房补贴。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含硕士学位)、本科、高职院校和其他院校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等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6万元、4万元、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六安市在文件起草说明中提出,2022年6月-12月,本市实施了人才购房补贴政策。通过座谈了解,开发企业普遍认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效果较好,当前本市房地产市场信心不足,复苏乏力,建议恢复人才购房补贴,同时为防止套取补贴,规定二手房交易不纳入补贴范围。

  降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的,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县区住房情况,无住房的,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所购房屋所在县(区)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家庭,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时认定为首套住房。

  起草说明显示,目前六安市同步执行“认房不认贷”与“认贷不认房”,其中“认房不认贷”认定的范围是全市,缩小到县区、开发区后,可以使更多购房人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对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认定为首套房,可以降低贷款利率,促进市场“卖旧买新”。

  此外,六安市还将下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取消全市层面首套和二套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本市范围内新发放的5年以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LPR下调50个基点。各银行机构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对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家庭,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各银行机构可在此下限内,自主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在本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的契税、专项维修基金;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双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80万元。

  支持“工抵房”网签备案变现融资

  文件还要求,启动市城区“以旧换新”。由市国有公司根据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有“以旧换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用于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国有公司根据收购评估价发放房票,群众持房票在“以旧换新”房源库内购买商品房,房票直接抵扣购房款。

  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积极运用人民银行设立的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激励相关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同时,支持房企“工抵房”网签备案变现融资。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开发企业抵付给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等的商品房(即“工抵房”),按双方签订的“工抵房”合同或协议,可直接将相关房源网签备案至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等。“工抵房”销售后,网签备案合同可进行一次更名,销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监管部门根据开发企业申请,将销售资金拨付至原“工抵房”合同网签备案的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目前开发企业普遍面临资金问题,“工抵房”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盘活项目资产。允许企业“工抵房”“二次”网签备案可以减少办证环节的税费,最大限度发挥“工抵房”作用。

  推行“期房”入学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购买尚未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及其子女,可凭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从2025年秋学期起,按照入学当年学区划分方案,享有与现房同等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权。在享有学位期间,不得解除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

  加大优质住宅供应

  六安市还计划调整土地出让金付款时限。出让住宅或商住用地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至出让价款的50%,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企业可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割办证。

  同时,调整开竣工期限。新建房地产项目用地,开工期限调整为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竣工期限调整为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优化车库销售条件。项目楼栋达到预售许可条件,相应区域地下车库能够连通,且地下车库主体结构验收合格的,开发企业可一并申请预售许可(不可销售的人防地下室等除外)。

  加大改善性住房供给。推进立体生态住宅、低密住宅供给。进一步优化建筑密度、阳台、层高等规划管控要求。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科技建筑,加大优质住宅供应。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