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6 17:40:50 股吧网页版
绿色转型进入2.0时代,三个认识误区需改变
来源:新京报 作者:白华兵

  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公开发布,这是继2021年10月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之后,又一个影响的深远向绿指引性纲领性文件。

  从控制碳排放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我们绿色发展至此开启新的2.0版本。《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从更高的战略维度,更广的经济社会领域,提出“全面”绿色转型的概念。这是我们绿色低碳发展在取得阶段性成效后的战略升级,巩固了现有的绿色成果,更加坚定了当前向绿色全面转型的信心和决心。

  进入7月,随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的擘画,多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能够解决当前面临问题和挑战的涉绿文件发出。

  如果说之前的绿色转型强调目标、理念、策略的话,那么接下来的绿色转型则更加体现在行动上,影响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各行各业、各个企业,如果还是看不清这一国家的历史潮流,将会输掉未来。

  绿色转型迎来2.0时代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开篇即从治国理政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环资实践、中国式现代化特色等4个维度解释了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坚持全面、协同、创新、安全转型的总体要求,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要求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加强绿色转型国际合作。

  如果说,之前我国建设全国碳市场,推动能耗向碳排放双控的转变,建设综合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打造碳普惠机制等政策文件分别聚焦一个单独领域或项目的话,那么这一次《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的公布实施,则是从整体、系统的高纬度,勾画出全国绿色转型的蓝图,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向绿发展的2.0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答记者问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能源绿色转型步伐加快,截至2024年6月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5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53.8%;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2023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较2012年分别下降超过26%、35%,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了60%以上;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与此同时,我国绿色转型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挑战。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约束偏紧的国情没有改变,化石能源和传统产业占比仍然较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此外,全球绿色转型进程面临波折,环境和气候议题政治化趋势增强,绿色贸易壁垒升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路径,对于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能源变革打出政策组合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要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体现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对于制度、体制、机制的重视。为了把这个制度体系搭建好,把具体工作实施好,破除当前影响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壁垒就成为当务之急。

  7月下旬,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8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加速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该方案明确提出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碳排放相关规划制度。二是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三是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预警管控机制。四是完善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五是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六是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为了解决绿色转型中的关键问题,推动能源变革,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能力,8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布《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积极推动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切实将权重落实到承担消纳责任的主体。

  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聚焦近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亟待突破的关键领域,选取典型性、代表性的方向开展探索,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在2024—2027 年重点开展 9 项专项行动,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

  8月13日,国家能源局公布《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聚焦电网的“神经末梢”,围绕供电能力、抗灾能力和承载能力提升,结合各地实际,重点推进“四个一批”建设改造任务。

  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一头关系着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另一头关系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以权责的形式明确发展任务有利于推动全国各地的具体工作,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组织调度、运行和交易等部门,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跨省跨区输送和市场交易。同时,解决运输端的承载力问题,保证“运路畅通”。

  8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着力解决减碳的公平与标准问题。

  一套组合拳打下了,一度困扰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问题、电网容量问题有望被破解。

  需要改变大认识误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表示,《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围绕五大领域、三大环节,部署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五大领域分别是: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三大环节分别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绿色产品供给,积极扩大绿色消费;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开展创新示范推广。

  因此,对各行各业及广大企业而言,必须认识到《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的全面性、立体性、多维性。换言之,今后无论从地理空间上还是从行业产业上,绝对不存在一个可以置身绿色转型事外的。这种转型,既不是单纯地降碳,更不是单纯发展绿色产业,而是要在源头上减少消耗,在过程中减少排放,在消费末端减少浪费。

  与此同时,还要在健全绿色转型财税政策、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优化绿色转型投资机制、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健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构建绿色发展标准体系等方面做好政策支撑,使其形成全社会、全领域向绿、扶绿的发展氛围。

  在全国绿色转型一盘棋的战略构架下,一段时间以来人们的三大认识误区需要改变:

  其一,认为绿色低碳产业在东、中、西部面临梯度政策环境的想法需要改变。在东部地区不被支持的产业不是转移到西部地区再重复之前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老路就可以。而是要抓住全国绿色升级的契机,努力提升和改变传统模式。

  其二,认为绿色低碳在产业和行业上有不同要求和侧重的想法需要改变。在绿色转型中,没有先后、优劣的区分,煤炭、石油、钢铁等高排放行业需要向绿色转型,同样商超、旅游、餐饮、办公等排放不明显的行业也需要绿色转型。

  其三,认为绿色转型就是减少碳排放的想法需要改变。碳排放虽然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但解决碳排放绝不能仅仅依靠减排,而是从减少资源消耗,节约资源使用,加大回收利用等多个维度来着手。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