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7 09:53:10 股吧网页版
买房“零首付”套路重出江湖 多地发文警示 或存法律风险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孙阳

  为了卖房,房地产中介和部分开发商们可谓是使劲了浑身解数。去年深圳某项目推出“买房送菜地”的活动,前不久南京某项目“买房送飞机”的消息刷屏朋友圈,东莞“买房送公寓”的宣传也一度引起网友热议……有买有送的传统营销套路已经屡见不鲜,那么“不掏钱就能买房子”的套路有见过吗?

  近段时间,“零首付”购房的经验分享帖在社交平台广为流传。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其中多数帖子来源为房地产中介,其打着“零首付”的名号吸引购房者私聊,随后推荐相关房源和购房方案达成交易目的。

图片

  社交平台的“零首付”经验分享帖。

  有网友分享,自己朋友购买了一套位于深圳宝安西乡的房子,不仅一分钱没掏,还倒拿了好几十万;还有网友晒出自己在售楼中心的算价单,总价200万的房子,在开发商返现的情况下可以做到“零首付”,只需要每月7000多的月供即可拿下。

  但看似能够减轻购房者压力的“零首付”购房,实际背后隐藏着多重风险。近期,包括南宁、郑州在内的部分城市住建局、房管局已经对“0首付”购房所潜含的风险发出了警示。

  买房首付低至0元?

  记者了解到,当前市场流传的“零首付”购房主要有两种操作模式:一是“高评高贷”,即开发商或中介虚增房产售价,使合同价高于实际成交价,从而从银行获取额外贷款支付首付款;二是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客户提供信用贷款用作首付款,实现“自己不掏一分钱就买房”的目的。

  此前记者在市场走访时曾有中介介绍过第一种操作模式,彼时深圳二手房指导价严格执行,但部分业主急于买房会选择低于指导价出售房源,例如某套二手房指导价300万的房源,业主同意200万即可成交。“只要和原业主私下协商好,便可以签约300万的合同,按照300万贷款,贷7成可以贷款210万。”中介向记者表示,贷出的款可以抵买房款,首付一分钱不用掏,只需要还贷款便能买房。

  所谓“高评高贷”即是如此,开发商或房产中介通过虚增房产的评估价值,使房产的评估价高于实际成交价。在房产评估价被虚高后,购房者可以按照更高的评估价向银行申请贷款,从而获得比实际成交价更多的贷款金额。多出来的这部分贷款,可以用来支付购房者的首付款,实现所谓的“零首付”购房。

  而第二种方式便是购房者常见的“首付贷”。去年深圳某楼盘曾传出“零首付”的消息,记者在调查后发现具体操作方式为,该房源首付90万,其中开发商送60万首付,另外30万首付购房者可以向“第三方”小贷公司借款,分5年还清,每半年还一次,利息和手续费费用自己承担。

图片

  部分市场中介发布的宣传海报。

  “零首付”购房或存在法律风险

  随着“零首付”购房的重出江湖,市场上的部分购房者也心动不已,更有部分中介大肆宣传吸引刚需买家入场,为首付不足的购房者“出谋划策”。但需要注意的是“零首付”购房背后隐藏着多重风险。

  早在去年5月,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便发布《关于禁止参与/协助“买房负首付”、“零首付”等违规违法行为的郑重提示》。其中提到,“买房负首付”已违反国家相关金融信贷政策,2017年住建部、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

  今年以来,郑州市、南宁市等多地监管部门均对“零首付”购房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可能存在的金融、法律风险。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出,“零首付”购房存在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是非可持续的购房方式。具体风险包括:一是加剧购房者还款压力;二是存在金融风险;三是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近期同样指出,“零首付”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购房者短期资金短缺问题,通常还需借助于签订阴阳合同、高评房屋价格等违规行为来实现。这不仅增加购房者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还款负担,还存在较大的骗贷法律风险。

  同时,“零首付”通常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通过预先垫付,或是虚拟抬高房屋价格,从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存在法律争议,因此当事方可能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购房成本已至低点

  即便是对于没有现金流又急于买房的刚需买家来说,“零首付”购房也并不是一个可行的选项。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向记者表示,“零首付”购房看似可以减轻购房者初期的购房压力,但实际上可能会增加后期更高的资金成本和月供压力,“零首付”买房更多是开发企业、中介吸引购房者的一种手段。

  “购房者还是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贷款条件、法律合规性以及房地产市场变化等因素,理性做出选择。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也要仔细阅读有关贷款、还款、违约等方面的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陈文静说。

  事实上,今年以来,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来降低购房门槛和购房成本。从监管部门来看,今年以来5年期以上LPR已累计下调35个基点,5.17房地产一揽子政策落地,首套、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分别下调至15%、25%,取消全国层面首套、二套商业房贷利率下限,同时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各地也积极落实5.17政策,降低首付比例、降低房贷利率,当前不少城市首套房贷利率已经降至3%左右。

  除此之外,今年以来已有广州、成都等超20城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同时也有广州、杭州、成都等超20城优化首套住房的认定范围,按区认定首套,这些均有助于降低居民的购房门槛和购房成本。

  当前国内购房成本已降至低点,购房者更应通过合理规划财务,逐步积累足够的首付资金,量力而行,选择合规、稳健的购房方式,避免因“零首付”等违规操作而陷入财务困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