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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8 15:24:10 股吧网页版
“敏感股东”入股细节引监管追问 影石创新IPO难过“注册关”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何昕怡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距2022年1月提交注册至今,科创板IPO公司影石创新等待上市已有两年半时间,但公司注册申请却迟迟未获得批准。

  针对IPO注册进度缓慢,影石创新创始人、董事长刘靖康近日在朋友圈发文对IPO问询细节进行回应,同时表示,将与监管部门积极沟通,变更或撤回IPO计划。

  IPO提交注册超两年未果

  招股书(注册稿)显示,影石创新成立于2015年,总部位于深圳,是以全景技术为基点的全球知名智能影像设备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全景相机、运动相机等。公司创始人、实控人刘靖康是“90后”,为南京大学软件工程学士。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影石创新已连续五年在全球全景相机市场市占率第一,超过50%;在运动相机市场也打败众多欧美巨头,市占率稳居全球前二。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8亿元、5.88亿元、8.5亿元、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28.70万元、5628.05万元、1.20亿元、1.23亿元,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在67%至76%之间。

  尽管影石创新发展迅速,但其IPO进程颇为曲折。上交所官网显示,2020年10月28日,影石创新科创板IPO获受理;经过一次暂缓审议后,公司IPO于2021年9月16日二度上会时获通过;2022年1月28日,公司向证监会提交注册。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拿到注册批文。

  可以注意到,在影石创新首次上会时,上市委在现场向影石创新问询了三大问题,并对公司作出暂缓审议的决定,要求公司进一步落实问询问题。

  相关问题包括:相对于公司规模及业务复杂度,“发行人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四名”,这一情况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于董事会隐藏的僵局风险的解决方案;创始人刘靖康的持股以及发行人持股平台的持股情况;发行人员工社保未足额缴纳的问题。

  从公司后续回复来看,在暂缓审议后,影石创新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

  2021年8月4日,影石创新收到两名董事、一名独立董事辞职。同时,公司在当月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董事会组成人数调整为: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针对社保未足额缴纳问题,影石创新制定了规范员工社保费用缴纳的整改方案:一是公司修订了社会保险缴纳制度,确保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合法合规;二是自2021年8月起,以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为全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监管系统离职人员入股问题受问询

  与此同时,从注册阶段的问询情况来看,公司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问题或是其上市进程缓慢的关键因素之一。

  2022年11月22日,证监会向影石创新发出仅有一个问题的注册阶段问询,要求公司补充说明间接股东陈斌截至目前的持有股份情况,申报以来对外转让持股的背景、原因,对价支付情况及转让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但对于间接股东陈斌,影石创新前后更新的四版招股书以及对上交所四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材料中,均未出现陈斌的相关表述。

  从股权结构来看,陈斌在影石创新的持股情况颇为隐蔽,其通过深圳麦高汇智成长五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富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深圳麦高”和“厦门富凯”)进行持股。

  其中,持有影石创新1.3001%股权的深圳麦高第一大出资人曾是新三板挂牌公司麦高控股,而麦高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斌,持有约38.28%的股权;同时,陈斌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厦门富凯海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厦门富凯股东,厦门富凯持有影石创新约3.7003%股权。

  继续查询可知,陈斌原本通过厦门富凯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厦门富凯海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2023年,陈斌从厦门富凯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中退出。与此同时,麦高控股2023年3月从深圳麦高股东中退出。

  根据麦高控股公告,陈斌出生于1970年10月,曾就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历任高级经理、综合研究所所长助理、副主任研究员等职;2007年至2009年期间,陈斌曾先后借调到中国证监会发行部、上市公司部工作。2012年11月至今担任麦高控股董事长、总经理。

  2021年5月28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简称“《规定》”),明确中介机构应做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核查工作并提交专项说明。重点是核查离职人员是否存在不当入股情形,包括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

  关于敏感股东入股问题,刘靖康在近日在朋友圈澄清称:“在《规定》出后一两个月内已给监管提交专项核查报告。”(何昕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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