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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1 23:25:10 股吧网页版
违规串标!国家医保局:暂停集采资格
来源:中国证券报

  国家医保局8月21日通报,近期,根据群众举报及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有关团体及企业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涉嫌串通、协商报价行为组织开展调查处置。

  经查,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的6家投标企业,包括:成都欣捷高新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仁合益康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江西亿友药业有限公司,以及占某泽、黄某栋、黄某铭、高某等自然人团伙成员和该药品部分代理商组织、参与了串通投标。串标企业和代理商之间通过签订代理协议、协商申报价格、给予利益分成等方式,事先约定了中选企业和落选企业,涉嫌违反采购标书及有关法律规定,并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列入违规名单

  国家医保局表示,目前,医保部门已将相关企业串通投标造成多支出的资金追回至医保基金。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已发布公告,取消盐酸溴己新注射液4家原中选企业的中选资格,并将6家企业全部列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违规名单”,暂停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各省份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已分别对参与串通投标的企业实施“严重”等级的失信评级,有关企业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挂网资格、企业参与集中采购的申报资格或入围顺位、综合评分等将受到不同程度约束。此外,各有关部门已对串通投标团伙、6家企业及有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开展调查。

  国家医保局表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重大惠民政策,医保部门将坚定不移持续推进。这一事件再次说明,医药购销领域某些企业和个人在利益驱使下藐视法律法规,侵蚀社会公共利益,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参与医药集中采购,串通投标将被追回违规获利、影响企业声誉和利益,也触犯了法律法规红线,必将受到惩戒;同时特别提醒有关从业人员,个人参与违法活动也难逃法律制裁。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积极防范、坚决打击医药采购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医药集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关注、监督医药集中采购工作,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已有两家公司发布公告

  8月14日晚间,石四药集团公告称,公司收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石家庄四药)发出的三份通知。据这些通知所述,海南中心、河北中心及宁夏中心就有关石家庄四药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的信用评级中发现石家庄四药有投标缺陷。

  根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第3.7条,上述通知将石家庄四药或其生产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在海南、河北和宁夏列为严重失信。值得注意的是,通过集采,石家庄四药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还在福建、上海、江西、浙江、新疆及云南六个省(区、市)进行销售,石四药集团在公告中指出,其认为这六个省(区、市)也可能发出类似通知。因此,石家庄四药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通过国家集采在该九个省(区、市)的销售将受到影响。

  石四药集团表示,集团制定了业务计划,集中在国内上述九个省(区、市)以外地区拓展石家庄四药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的销售。因此,于公告日期,公司认为该等通知对集团整体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并无重大不利影响。该集团致力透过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和有效的风险管理架构来发展可持续营运。公司将继续加强合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既定的反贪污政策对其营运的实际做法进行监督和控制,以确保集团的营运遵循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7月份,一品红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简称“一品红制药”)于近日收到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的违约通知书(2024年第2号)文。该公司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投标中存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文件编号:GY-YD2022-1)17.4条款的情形,应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受到相应处理,并由一品红制药承担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按照一品红制药的销售数据测算,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采购方损失2.66亿元。一品红表示,一品红制药将严格按照相关约定,将损失金额全部退回。

  一品红表示,上述违约退回金额是根据一品红制药2022年至今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的销售数据测算的,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造成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积极与会计师做好沟通确认,最终以经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开资料显示,盐酸溴己新注射剂是一款呼吸系统用药,主要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呼吸道疾病,如哮喘、支气管扩张、矽肺等有黏痰不易咳出者。中选企业一品红制药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申报价为178.8元/盒(每盒10支),降幅达21.92%;石家庄四药的中标价为16.97元/支,降幅为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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