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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2 04:20:30 股吧网页版
“电鸡”充电如何收费 市民“蒙查查” 广东省近日发布新规进一步规范电单车充电桩收费 业内人士称将倒逼企业优化服务
来源:广州日报

  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桩的加建方便了市民停车充电,随之而来的充电费用问题却成了不少市民的“烦心事”。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充电桩企业收费行为不规范仍有发生,市民直呼“看不懂哪家便宜”。有市民表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偏高,有的充电设施更是以小时为单位打包收取费用,未按规定将服务费、电费分别计价。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业内人士表示,相关规定的出台是一场“及时雨”,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市民使用集中充电设施的积极性也会提高。

  充电桩收费模式多样

  市民看不懂只能“哪里近去哪里充”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模式五花八门。以海珠区某小区为例,该小区范围内的7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便有7种收费模式。“看不懂那些收费说明,只好哪里近去哪里充。”该小区街坊关叔说道。

  以记者走访的总共十多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收费说明为样本,其收费模式大致可分成以下几类。

  第一类:按“功率”和“时长”收费。如0W~100W,一小时0.45元;100W~200W,一小时0.5元;200W~300W,一小时0.55元。第二类:仅按“时长”收费。如某充电桩只提供单一0W~500w区间的充电功率,按时长计费。同样是按时长计费,另外一处充电桩的收费标准却完全不同,其计费方式为2元/120分钟、2元/90分钟、2元/60分钟三种套餐。记者留意到,像这类按时间收费的套餐,即使充电提前完成,用户多购买的那部分充电时长也不会退还或保留。第三类:包月收费和按小时收费相结合。在位于德政南路某小区门口的充电桩,包月充电36元,单次充电则根据功率不同,从1元/120分钟到1元/80分钟不等。第四类:只提供包月收费。如某充电桩收费只提供包月模式,用户要充电需先扫码开设100元储值卡,每次充电后再从储值卡账户中扣钱。

  充一度电普遍高于1.1元

  市民认为充电桩“服务费”偏高

  按照国家发改委今年6月发布的通知要求,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记者发现,在以上收费模式下,这些充电桩企业各自计价标准都不同。以充电功率为例,有的只提供“0~200w”这一区间,有的则提供“500w以下”,有的则是从200W到1000W不等。此外,有些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也未将服务费和电费分别计价,还有些充电桩企业没有公示收费标准,这些做法都违反了国家关于充电设施收费的相关规定。并且,一些充电桩也没有配建车棚、监控设施和消防设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收取的充电电费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电价政策。广州市居民生活合表电价为0.6172元/千瓦时(含税,不含各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某充电桩企业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一般在6~10小时之间,若按照每度电折算,单次充电的服务费基本在0.5元到4元之间,加上约0.6元/度的电费,市民电动自行车每充一度电的费用基本都在1.1元以上。

  对于五花八门的充电计价标准,很多市民都表示“蒙查查”。市民刘女士的充电账单显示,她单次充电时间4个多小时,电费1.4元,服务费5.9元,合计消费7.3元。“充电服务费偏高,是电费的4倍多。”

  市民孙先生也表示,不同品牌充电桩的收费标准不一,他也搞不懂究竟哪家便宜。“我的电动自行车每次都是充电10小时左右,有时花6元多,有时花8元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价格会有这么大差别。”

  偏高收费影响充电桩使用率运营企业称将对收费标准作出调整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标准不透明,或是由于充电费用偏高等因素影响了市民充电的积极性,也给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带来不小难度。在市区某城中村,记者见到了一名社区网格员,他表示,在该村200米开外就有一处配备了监控摄像头、灭火器等设施的集中充电桩,一次可同时为20辆电动自行车充电,但这处集中充电桩的使用率并不高,仍有村民选择将车子停在家门口的过道上“飞线”充电,原因就是该充电桩的收费较高。“比如说,用家里的电将车子充满一次只需要2元,但在集中充电桩充电可能需要7元。”

  海珠区某居委会干部也表示,不少小区从今年2月开始陆续实行让电动自行车迁出小区的措施,并在小区外建了不少集中充电桩,受到居民欢迎。但根据居民反映,在这些集中充电区域充电费用比原来高出不少。尽管社区干部也经常深入到各小区和城中村进行巡查,但“飞线”充电仍不时存在。“如果集中充电桩费用能降低一些,就不会还有人冒险‘飞线’了。”

  对于不少市民反映的充电服务费偏高问题,某充电桩企业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目前他们有三种合作模式:第一,由场地方自行采购设备,自主运营,企业负责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第二,场地方负责场地及电费收取,企业负责提供设备、技术及售后服务;第三,充电桩企业主动入驻且全权负责,并向场地方提供租金。对方表示,在第二种合作模式下,所得利润正常是由企业与小区物业公司四六分成,这也是目前占比最高的合作模式。而充电服务费则是通过对该地区的市场调研后定价的,假如场地方提出涨价要求,企业也会随比例涨价。

  2024年6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而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也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等内容。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该工作人员表示,以上新规出台后,企业也会对充电收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而根据《通知》,服务费应降则降,电费原则上将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管理。该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一处充电桩加上雨棚、消防设备、监控摄像头等,成本起码5000元,但不少充电桩一天下来利润不到100元。“我们目前能想到的盈利方式是延长合同期,不然可能很难回本。”

  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相关规范出台将倒逼充电桩企业优化服务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巫副秘书长表示,目前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多由第三方建设,盈利归第三方所有,或者物业管理公司也参与部分盈利分成。“部分小区通过与充电运营商合作建设的模式,电费价格按照商业用电价格收取,同时收取服务费,折算下来充电费比以往在家充电要贵不少,这也导致住户不愿意在集中充电桩充电,为了省钱宁愿‘飞线’充电,这就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巫副秘书长介绍,目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存在三类问题。一是计价模式,充电桩企业都采取各自独立的计价策略,造成市场上充电计价模式不统一,消费者很难看明白;二是场地租赁费,不少场地租赁费可达成本的70%以上,市场对于充电桩的租赁费缺乏一个大概的标准;三是充电桩建设,在人流量小的区域,充电桩投放数量往往超出该范围的合理比例,出现不少充电桩闲置的现象。但在人流量大的区域,充电桩投放数量往往过少,消费者享受不到足够的充电桩服务。他表示,国家发改委的《通知》以及广东省新规的出台是一场“及时雨”,将有助于破解目前市场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问题。“相信随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进一步规范,市民使用集中充电设施的积极性也会提高,这将缓解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压力。”

  巫副秘书长同时表示,目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已经不单提供充电服务,还提供消防设施、雨棚、监控摄像头的投建以及相关保险,将过去单一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桩转为提供保管、消防安全、安全回溯等多元化服务的充电站。“所以收费也应由过去单一的电费收费模式转为多元收费模式。”

  他认为,当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企业“跑马圈地”,国家出台相关规范后,充电桩企业的利润空间必然会有所下降,这也是符合市场规律的。“过去企业可能随便建一个充电桩就把钱挣了,今后可能要考虑建在哪里,如何降低成本,如何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如何用更好的服务来吸引市民使用,最终受益的也将是广大市民。”巫秘书长说,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市场将由过去“企业主动”的势态转为“场地方主动”的势态。他建议,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行业发展,满足市民的充电需求,政府部门可以在企业新建充电桩时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以提高企业投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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