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审计机构的严监管仍在持续。日前,因所服务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存在多方面问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均被出具警示函。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已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出近70张“罚单”。罚单数量增加之外,处罚力度也明显加大,大华所、天职国际相继遭到证监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的“资格罚”。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长牙带刺”强监管已成为常态,监管部门对于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这将倒逼相关机构提高执业质量,更加独立、客观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职尽责。
大华所及两名注册会计师被警示
据海南证监局网站20日消息,大华所及两名注册会计师敖都吉雅、李甜甜被出具警示函。海南证监局对大华所及上述人员执业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洲际油气”)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存在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抽样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底稿存在错漏三方面问题。
来源:证监会网站
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方面,一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其他权益工具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2020年度,大华所在审计底稿中记录使用重置成本法对洲际油气部分参股公司的投资成本期末公允价值进行判断,但未见大华所根据重置成本法进行分析判断,且大华所从洲际油气处获取的部分参股公司财务报表均为未盖章的电子版本,未获取盖章版本。
审计抽样程序执行不到位方面,2020年度至2022年度,大华所对部分科目执行审计抽样程序时,未对抽样总体、抽样规模、抽样标准等进行记录和说明,也未评价抽取的样本规模是否足以将抽样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审计底稿存在错漏方面,一是审计底稿存在错误,2020年度至2022年度,部分审计底稿中存在关联方列示错误、税费明细列示错误、底稿编制日期错误的情形。二是审计底稿审定数与试算平衡表不一致。三是审计底稿不完整,2020年度至2022年度,存在缺少部分实质性程序底稿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大华所及两名注册会计师敖都吉雅、李甜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大信所及两名注册会计师也收警示函
据广东证监局网站20日消息,广东证监局对大信所及两名注册会计师出具警示函。
广东证监局对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达安”)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大信所负责的中达安审计工作进行了延伸检查。经查,发现大信所审计执业存在坏账准备审计程序不充分、部分会计科目具体审计计划与实际执行的审计程序存在偏差、商誉减值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等多方面问题。
来源:证监会网站
坏账准备审计程序不充分方面,大信所在2022年及2023年中达安审计项目底稿中记录复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存在错误,迁徙率计算存在偏差,导致中达安披露的2022年年报少确认归母净利润183.56万元、2023年年报多确认归母净利润152.48万元,分别占公司当年披露的归母净利润的1.02%、36.69%。大信所未对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具体金额进行检查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识别相关错报。
部分会计科目具体审计计划与实际执行的审计程序存在偏差方面,一是大信所在2022年及2023年中达安审计项目底稿风险评估部分对营业成本的“发生”“完整性”和“准确性”均定位为中风险,具体审计计划中要求对营业成本执行“检查、分析、重新计算”以及“选取主要工程项目对预计总成本进行分析、核查其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但实质性底稿中未见相关程序的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二是大信所2023年制定的实质性测试具体审计计划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利用估值技术复核是否存在减值,但长期股权投资的审计底稿中未见相关程序的执行过程。
商誉减值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方面,大信所在出具的中达安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将商誉减值测试作为关键审计事项,针对该事项大信所执行了一系列审计程序,但2023年大信所商誉审计底稿中“资产组现金流预测主要参数分析表”中的数据为2022年商誉底稿中资产组现金流预测主要参数分析表数据,未对管理层聘请的评估师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报告中“引用的预测数据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进行复核。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大信所和相关注册会计师钟本庆、谢传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大信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
审计行业监管升级
针对审计机构的严监管浪潮还在持续。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出近70张“罚单”。证监会此前披露数据显示,2023年度,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对16家次会计师事务所及39人次执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113家次会计师事务所及268人次执业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罚单数量增加之外,处罚力度也明显加大。今年以来,大华所、天职国际相继遭到证监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的“资格罚”。
相关企业也因此受到影响。目前,已有多起因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或暂停业务资格而导致企业项目审核中止的案例。今年5月,大华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随后,大华所在交易所的在审项目集体中止审核。多家公司选择“换所”,终止与大华所的合作。
近期,司法部会同财政部、证监会起草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可以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但是收费与否或者收费多少不得以审计工作结果或者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条件。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长牙带刺”强监管已成为常态,监管部门对于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这将倒逼相关机构提高执业质量,更加独立、客观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