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3 19:10:30 股吧网页版
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 “上海营商环境政策法规集成”上线
来源:第一财经

  为积极回应企业关切、进一步提升广大企业和专业人士获取营商环境相关法规政策的便利性,“上海营商环境政策法规集成”专栏首发上线,在全国首创实现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归集。目前共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案例数据等达1700多件。

  8月22日“上海营商环境政策法规集成”专栏发布当天,已同步在网页端和手机端上线,进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营商环境”专栏或“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电子书,能快速找到,并将通过全市各级媒体和各类商会协会平台广泛向社会、向企业传播。

  跨领域,即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包含市场准入、获取经营场所、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劳动就业、获取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纳税、解决商业纠纷、促进市场竞争、办理破产等10大重点领域相关的政策法规。

  跨部门,即打破部门界限,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全市共20多家部门和单位协同作战,共同完成各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全面梳理。

  跨层级,即涵盖从国家到地方不同层级的政策法规,对各业务条线对应的国务院和国家部委以及上海市和各市级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以及实践案例等进行全量归集。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使用和查询便利,集成专栏还探索实现按业务领域高频关键词对政策法规进行分类,并开设了要点展示功能。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方面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各部门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法规集成,为企业及时便捷获知政策、用好政策提供便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