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6 09:56:00 股吧网页版
“服务经济”的14年前海经验 从金融深港联通到赋能新型工业化|聚焦前海14周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我国重夺丢失了一个半世纪的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地位。

  同年8月26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崛起于深圳之西。

  纵观世界,发达经济体几乎都经历过从“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转型过程。深圳河对岸的香港,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也长期维持在90%以上,以金融为代表的专业服务业水平比肩美日欧等发达经济体。

  在制造业登顶之时,国家落子现代服务业,使前海成为联动香港、探索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节点。

  14年后,从一片滩涂上长出的前海,已是全球投资兴业热土,不仅以“六个跨境”等创新试点构建了深港金融合作的新发展格局,在“走出去”浪潮中,前海还整合法律、财税、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资源,成为中企出海的“护航者”。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前海进出口3254亿元,增长55.8%;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市56.6%;固定资产投资647.7亿元,增长12.7%,累计引进落地167家全球头部服务商。

  如今,在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国家战略下,前海依托深圳“工业第一城”优势与香港“新型工业化”诉求,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正谋求紧密对接,探索“两业”融合并进的高端形态。

  “前店后厂”金融新解

  “30年前,香港制造业的‘前店后厂’模式锻造了世界工厂珠三角。30年后,利用香港成熟的金融市场经验,共同开发广东乃至内地的资本市场,是粤港迎来的共同商机。”

  在2014年一次前海金融改革对话会上,时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丁国良提出“前店后厂”新解:香港为“后厂”,“前店”则为深圳前海,面向的是广东乃至全国巨大体量的金融市场。

  2012年6月,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明确,支持前海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

  “比特区更特”集中体现在金融领域,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不少经济观察人士认为,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不能只用“量”来衡量其作用,打通跨境人民币双向贷款渠道、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意义更为重大。

  近年来,香港面临愈加激烈的国际金融中心竞争,迫切需要深化与内地金融市场的合作以巩固地位。前海作为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与香港的需求完美契合。

  从跨境贷、跨境债、跨境投资、跨境资金池、跨境资产转让到自由贸易账户(FT)落地,“六个跨境”创新试点使前海成为人民币国际化成效最突出、市场活力最强的自贸片区之一,成为国内港资、外资金融机构集聚度最高的区域之一。

(桂湾金融中心夜景)

  近两年,随着《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等相继印发,深港金融合作有了更坚实的政策保障。

  去年6月,全国首家“双牌照”境外银行——大新银行深圳分行落地前海。大新银行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王祖兴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透露,分行选址正是看中前海近年来不断深化深港金融合作,尤其在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便利化等领域先行先试,使跨境金融创新得以实践,为该行拓展跨境金融业务提供极具吸引力的经营环境。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已签约入驻金融机构407家,其中港资79家,如东亚银行、东亚前海证券、恒生前海基金、大新银行等;外资18家,包括瑞银集团(UBS)、三菱日联银行(MUFG)、法国安盛集团(AXA)、意大利忠利保险(GENERALI)等,港资、外资占比约25%。

  “要出海,找前海”

  今年5月,受运动相机龙头GoPro指控,美国正式对深圳前海企业影石Insta360启动337调查,这是国内知名企业受到337调查的最新案例。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贸合作紧密,中企“走出去”步伐加快,发生反倾销、337调查、301调查等贸易摩擦的频率直线上升,对跨境诉讼、海外资产维护、跨国并购等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金融之外,前海作为目前国家唯一批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再次承担“先行先试”角色:不仅落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省市第一家仲裁机构、第一个国家级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基地、第一家粤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等诸多“第一”,还实践了“港资港法”“港资港仲裁”等突破性举措。

  2014年,中国第一家香港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年间,已有11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入驻前海,通过吸引港澳律师在内地提供法律服务,利用其英美法经验,协助内地企业“走出去”。

  “例如面对合同纠纷,内地有一套民法典的规制,而香港不仅有合同(contract),还有契(deal),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联营所允许香港律师和内地律师在同一律所执业,在不同法系的对碰之下发现冲突所在,继而去解决问题,规则机制衔接对接的频度、深度将逐步提高。”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所管理合伙人丁华文介绍道。

  今年7月,广东首家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美国司莱博律师事务所前海联营办公室在前海领证展业。

  知恒(前海)律所管委会主任兰才明告诉记者,中外律所以联营办公室名义对外接受委托,不仅免去了以往中企寻求中外两个律师团队、签两份合同的繁琐程序和高昂的沟通成本,两家律所也能在长期、常态化的合作中形成更高的效率和信任度,有力帮助企业应对337调查等跨境贸易摩擦。

(广东中外律所“001号”联营证)

  中企“走出去”,不可避免的还有涉税风险。由于不同国家税法有别,企业需关注外汇管理和关税政策,确保资金流动符合东道国的规定。

  2021年,前海全面放宽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执业要求,包括取消资格考试,取消执业年龄、合伙人资质、内地执业时间限制等。

  永诚(深圳)税务师事务香港合伙人张国和说,前海放宽执业之前,香港税务师只能与内地事务所做一些简单的对接咨询服务,如今的业务范围大大扩展,“前海像一个‘引力圈’,最近已在大湾区洽谈一些内地与香港乃至国际税务的专业服务合同。”

  与港资、外资金融机构抢滩前海同理,近年来,法律、税务机构也在前海形成一定规模的集聚: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挂牌运作2年多来,已有司法、仲裁、调解、法律服务等6大类225家机构进驻,涉外机构近三成;前海国际税务师大厦去年2月揭牌启用以来,已引进28家全国百强财税机构,以及香港税务学会、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等行业协会。

  引入资源、形成集聚的同时,前海还致力于出海服务的资源整合。今年7月,“前海·出海e站通”平台投入使用,尝试将企业出海过程中涉及的生产链、资源要素、过程服务组成综合体系,真正实现“要出海,找前海”。

  新型工业化的服务业解法

  “上世纪80年代的1.0版深港合作集中于加工组装领域,是产业链中游的合作;2000年后的2.0版服务业合作,包括物流、金融等,是产业链下游的合作。如今,深港正发力前端、上游环节的合作,也就是科技创新。”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前海分院院长曲建认为,金融、法律、税务等高端服务业日趋成熟的当下,前海下一步可发力科技创新,助推深港合作迈入“3.0版”。

  近年来,因过于单一的产业经济结构受到冲击,香港提出发展创科、推进“新型工业化”。《香港创新科技发展蓝图》明确,未来将聚焦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先进制造与新能源科技等优势产业发展。

  同时,在“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决策部署下,深圳明确“工业立市、制造强市”,连续两年稳坐全国“工业第一城”,尤其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加速数实融合,目标到2025年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实现数字化转型。

  制造业转型升级离不开生产性服务业的赋能。相关研究表明,将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程度提高1%,制造业效率可提升39.6%。

  2021年9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印发,前海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大幅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纳入深圳机场、会展新城、海洋新城、宝安中心区、大铲湾等重要片区。

  高科技、高端制造、空港等元素的加入,使“大前海”与深港的产业转型需求巧妙衔接。目前,前海已集聚科技企业9000余家,科技服务业企业数量5年增长1.41倍,其中不乏商汤科技、思谋科技等港资背景的优质企业。

  由前海管理局、商汤科技、香港科技园公司三方共同推进的“前海深港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就是深港合作“3.0版”的典例,于今年1月正式启动,一期总投资4.66亿元,将建成算力500P(FP16),可为深港AI企业提供坚实的算力支持。

  近年来,思谋科技也陆续发布全球首个工业多模态大模型IndustryGPT、开源大模型Mini-Gemini、首个工业大模型开发与应用底座Smore LrMo、高通用工业智能平台ViMo等AI智造产品,为传统工业生产线装上“会思考的大脑”。

  近日,深圳在全市范围内布局了十个“人工智能集聚区”,唯一定位“面向港澳与海外”的就是前海湾人工智能集聚区。截至上半年,前海人工智能企业达355家。

  针对深港科技合作的政策扶持已提上日程。近期发布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明确,企业与港澳高校、研发中心联合组建实验室、创新中心,可予以每年最高500万元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将按研发投入的20%予以最高1000万元支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