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萌
日前,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向重庆建工发出《股东质询函》,质询该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中被资助对象的偿债能力、上市公司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重庆建工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作出回复。
作为一家从事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投服中心通过持有沪深北交易所每家上市公司一手股票,以股东身份行使质询、建议、表决、诉讼等权利。股东质询函则是投服中心行使股东质询权的形式,向上市公司提出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并要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
可以说,股东质询函为上市公司与股东架起了一座沟通桥梁,既对上市公司起到了外部监督作用,也示范引领中小股东主动行权,具有增强资本市场透明度、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三重意义。
首先,增强资本市场透明度,维护公平有序环境。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也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前提。投服中心持股行权的事项内容,包括中小投资者反映强烈的事项,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且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事项,舆论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事项等。
投服中心向上市公司发出质询函,要求其就特定事项作出解释说明,促使上市公司更加主动地披露相关信息、回应市场关切,为各类市场参与者提供更为全面、准确的信息,进一步提高整个市场的透明度。同时,股东质询函也对上市公司形成了一定的外部监督压力,促使其提高合规意识、注重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其次,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其规范发展。作为机构投资者,投服中心质询的问题具有专业性与典型性,聚焦上市公司特定经营管理事项、重大决策等领域,也往往被其他股东、中介机构等市场参与方所关注。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与分析,促使公司管理层重新审视与反思,更加审慎地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对合规治理的重视。同时,质询函也可能揭示出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推动其治理结构的优化完善,促进其规范发展。
最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其决策质量。在资本市场中,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管理层之间天然存在着信息差距。投服中心的股东质询函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信息来源与分析角度,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回复内容使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运行状况、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情况。这就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上市公司真实情况,结合自身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作出更加明智的投资决策。
总体来看,投服中心的股东质询函传递出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的强烈信号,上市公司理应答好“股东质询函”这道题。近年来,投服中心围绕常年不分红、违规减持、资金占用、承诺不履行等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点问题,行使质询、建议、表决等股东权利,还通过纠纷调解、维权诉讼等方式为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从根本上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回溯来看,投服中心的种种举措也是资本市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的缩影。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新“国九条”强调,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新“国九条”明确将投资者保护纳入资本市场中长期发展目标:未来5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据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不断推进,将进一步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切实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