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对第三方环保机构造假行为坚持“零容忍”
来源: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姜雪颖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造假行为,‘十四五’以来,我们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一起,连续四年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8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在发布会上表示,截至去年底,共查处了2260家有违法行为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公开曝光457个典型案例,移送刑事立案193起。另外,还查处了企业在自行监测方面的造假案件4255件,向有关部门移送了930起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
同时,生态环境部同最高检、公安部一起构建了行刑衔接、一体化推进的联动执法机制,形成了共同会商、共同挂牌督办、共同公布典型案件以及共同部署相关工作的“组合拳”,有效提升了监管执法效能,解决了过去环评造假案件在查处过程中存在的立案难、取证难、定性难的问题。
记者注意到,最高检和最高法修订出台了“两高”司法解释,明确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以及碳排放检验检测过程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国务院出台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的机构与负责人予以严惩,对于情节严重的取消执业资格。
“这些制度都增强了我们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管依据。”裴晓菲介绍说,今年,生态环境部将继续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部署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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