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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1 09:24:10 股吧网页版
正式回应“消失的董事会”!淳厚基金发声
来源:中国基金报 作者:若晖

  【导读】正式回应“消失的董事会”!淳厚基金发声

  近段时间,因定期报告中未载明该报告的真实性得到“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淳厚基金备受业内关注。如今随着基金中报披露,淳厚基金也首次对外回应董事会“消失”的原因。

  基金中报显示,今年3月中旬,因未依法履行股权事务管理义务,在已知悉公司相关股权变动的情况下,未能准确判断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并依法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监管对淳厚基金及现任董事长贾红波出具罚单。

  淳厚基金表示,因贾红波现已被监管机构认定为行业不适当人员,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被暂停其全部董事长、董事职权,因此无法签发基金定期报告。

  同时,淳厚基金确有发现公司二股东柳志伟具有三重身份的切实有效的证据线索,立即切实做好了与该名股东及其关联人员的风险隔离切割措施。相关情况也均已向监管机构报告,有待监管机构认定。

  董事长贾红波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随着基金中报的披露,上半年基金公司受到的监管处罚也随之曝光。

  淳厚基金最新披露的旗下基金中报显示,今年3月18日,监管对基金管理人及董事长出具了两张罚单。

  罚单显示,因未依法履行股权事务管理义务,在已知悉公司相关股权变动的情况下,未能准确判断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并依法及时报告相关信息,上海证监局责令淳厚基金三个月内改正,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及新增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措施。同时,公司董事长贾红波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

  淳厚基金表示,公司积极整改,在此期间,公司所涉股权相关事务均及时完整充分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已按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暂停贾红波在公司的董事长、董事职权。

  也正是因为董事长贾红波现已被监管机构认定为行业不适当人员,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被暂停其全部董事长、董事职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重要提示”部分的要求表述“董事长签发”,事实上已无法在公司的半年报中有效满足。在此期间,贾红波无法正常履职,这也是近期基金定期报告中未获“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未由董事长签发的原因。

  二股东柳志伟涉嫌多重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淳厚基金还对外发布了《关于淳厚基金涉及二股东柳志伟三重身份及有关情况的澄清公告》

  淳厚基金表示,近期,多家新闻平台对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股东柳志伟拥有三重身份进行了持续性关注报道,其中涉及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

  2024年4月,公司确有发现二股东柳志伟具有三重身份的切实有效的证据线索,具体情况如下:

  (1)柳志伟持有两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分别为,33010619671020****和43250119671020****。

  (2)柳志伟于2009年12月被批准移居香港,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为R80321*(*),不晚于2017年5月26日,柳志伟已经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3)柳志伟确认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持有人及香港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同属一人,即柳志伟本人。公司认为,二股东柳志伟涉嫌多重违法违规行为。

  2024年4月24日,公司即将上述证据线索及有关情况整理后正式向监管机构提交了相关报告,待监管机构进一步查证核实及出具处理意见。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跟进并及时披露涉及事宜。

  淳厚基金表示,为切实有效保障公司所有持有人利益不被上述涉及问题所侵害,公司自发现该事宜以来立即切实全面做好了与该名股东及其关联人员的风险隔离切割措施。目前,公司的高管、投研团队和员工稳定,无任何经营风险,公司所有业务及经营管理如常推进,淳厚基金也将一如既往,坚持稳健经营,不负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

  此前基金定期报告信披受到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淳厚基金成立于2018年11月3日,注册地位于中国上海,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目前淳厚基金共有6名自然人股东,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邢媛出资3120万元,持有公司31.20%的股份;二股东柳志伟出资2600万元,持股占比26.00%;前任董事长李雄厚出资2100万元,持股占比21%。另外包括李文忠、董卫军、聂日明在内的三名股东合计出资2180万元,合计持股占比21.8%。

  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淳厚基金的公募非货管理规模已达352.94亿元,在全市场22家“个人系”公募基金公司中排在第6位。目前该公司高管、投研团队和员工稳定,旗下公募权益产品和固收产品运作稳健,多只公募产品均荣获海通证券五星评级,债券产品更是实现了长期“零踩雷”。

  不过,近日因“消失的董事会”一事,淳厚基金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有业内人士发现,淳厚基金披露的基金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报以及2024年二季报的“重要提示”部分中,通常情况下应该写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的表述改成了“基金管理人保证”。

  同时,2023年年报中,应该出现的“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的表述也异常消失,引发业内关注。

  而早在去年10月,淳厚基金前任董事长、创始股东李雄厚因劳动合同纠纷将淳厚基金告上法庭,之后又向法庭提出撤诉申请,也让业内关注到公司内部的纷争。对于这样一家遭遇信披难题的“个人系”公募基金后续进展,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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