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9 22:03:50 股吧网页版
券结模式火热!10箭齐发的首批中证A500ETF新品 9只采用券结模式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明日,首批10只中证A500ETF同时启动发行,ETF发行大战随之打响。

  与此同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上述10只中证A500ETF中,有9只采取券结模式,仅泰康中证A500ETF采用的是银行交易结算模式。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24年初10只A50ETF首发时,只有华泰柏瑞中证A50ETF采用了券结模式。

  9只中证A500ETF采用券结模式

  券结ETF又火热了!

  每经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即将于本周二首发的10只中证A500ETF,有9只采用了券结模式,而并非此前有市场消息称的6只。

  其中,南方中证A500ETF的券结券商为中国银河证券,托管人为工商银行。景顺长城中证A500ETF同样采用的是券结模式,券结券商为中信证券,托管人为工商银行。如下图所示,景顺长城中证A500ETF的托管协议中明确规定,证券经纪商负责基金场内证券交易涉及的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等条款。

  具体来看,华泰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双双拿下了托管人和券结券商两个角色。华泰证券同时成为华泰柏瑞A500ETF和国泰中证A500ETF的券结方,同时还是后者的托管方。国泰君安证券则是嘉实中证A500ETF券结方,同时又是华泰柏瑞中证A500ETF的托管人。

  此前,上交所披露的数据显示,2024年前7个月,券商经纪业务ETF累计成交额来看,华泰证券位居首位,其市场份额为13.17%;国泰君安位居第三,市场份额占比为6.13%。

  此外,富国中证A500ETF、银华中证A500ETF、招商中证A500ETF、摩根中证A500ETF的券结券商分别为中泰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托管人分别为国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工商银行、平安银行。而泰康中证A500ETF是首批产品中唯一采用银行交易结算模式的基金。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24年初10只A50ETF首发时,只有华泰柏瑞中证A50ETF一家采用了券结模式。富国中证A50ETF则是在产品成立的次日,启动并完成了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

  券结ETF成主流模式

  ETF作为投资者场内交易的重要品种,券商在ETF产品的保有规模和流动性上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今年4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招商证券非银团队认为,《规定》对券结模式相对呵护、呈支持态度,如券结基金不受佣金比例分配上限约束等。短期内,针对基金产品大量采用券结模式的券商,有望保留相对高的市场份额;中长期看,具备公募托管资格的券商占据一定先发优势,但投研能力仍是公募佣金竞争的胜负手。

  某基金公司资深投研人士表示:“就ETF而言,券结ETF会成为未来的主流。”

  Wind数据显示,自2024年7月以来,共有52只新基金采用了券结模式,其中富国中证中央企业红利ETF、东财沪深300ETF、万家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ETF、东财中证500ETF、招商沪深300ETF等基金采用了券结模式。

  有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基金公司选择ETF券结更多是产品首发时期,会对券商首发期的销售规模有一定的诉求。而券结ETF往往与单一券商实现深度绑定,当面临市场调整、产品销售困难时,券结券商的产品销售压力会非常大,产品存在难以成立的风险。且ETF券结对券商系统要求较高,需向供应商采购相关的交易模块,支付相关成本,如果券结标的ETF产品为单市场品种,那么补券带来的预期交易量也会很少,为券商带来的资源有限。若券结ETF的规模始终无法提升,可能面临成本无法覆盖的难点,同时ETF的申赎规则、交易环节比股票和普通基金更复杂,需要持续的系统维护,规避发生交易风险。”

  该券商人士进一步指出,目前全市场能支持ETF券结的券商并不多,佣金新规的落地也会促进券结模式的推动,短期内仍然是各家会积极争取的资源;长期来看,只有将券商、基金公司、投资者三方利益综合考量,秉承买方投顾的视角,才能得到持续的发展。

  深圳某券商财富管理人士则是告诉记者:“新规过后,ETF券结的性价比很低,托管的含金量更高。”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