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0 02:04:00 股吧网页版
频被“取关”、踩“红线”,基金销售机构违规屡禁不止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李海媛

  又有基金销售机构被公募基金管理人“取关”。9月9日,财通资管公告称,自次日起终止与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财富”)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回顾此前,中民财富曾公告称,决定停止基金销售业务。从行业情况来看,基金销售机构或主动或被动终止与基金管理人合作,多是由于发生违规情况被处罚。近期就有一家基金代销机构因违规被监管停业一年,董事长也被禁业三年。在业内人士看来,基金销售机构屡踩“红线”可能与合规性、专业性不足有关,相关机构需要加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合规能力。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合作机构相继“分手”

  9月9日,财通资管公告称,自9月10日起终止与中民财富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包括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投资者未在9月10日15时前通过中民财富平台自行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或赎回业务的,存量份额将转至财通资管直销平台。仅仅两天前,即9月7日,信达澳亚基金也公告称,自当日起终止与中民财富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

  事实上,8月22日,中民财富在旗下同名微信公众号上发文称,由于经营业务调整,公司决定停止基金销售业务,且公司线上平台已无法使用。

  据公开数据统计,自8月以来,截至目前,已有平安、宝盈、汇添富等19家公募基金管理人相继终止与中民财富合作。另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9日,中民财富的代销基金家数、代销基金只数分别为11家、336只,在数据可统计的478家基金代销机构中分别排名第308、第296。

  针对暂停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原因,北京商报记者多次致电中民财富进行采访,但未取得有效联系。在财经评论员郭施亮看来,基金销售机构终止相关业务,可能与公司业务调整、操作合规性不足,或者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而导致业务终止。

  回顾此前,2020年1月,中基协曾要求中民财富暂停私募基金募集活动。但在此之后,暂未有中民财富被公开警示或处罚的信息披露。

  代销机构违规频发

  值得注意的是,除中民财富被密集“取关”外,近期还有一家基金代销机构因违规被监管停业一年。

  湖北证监局8月29日披露信息显示,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嘉基金”)存在向监管部门报送的股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其他机构担任经营性职务,在开展业务和人员管理上与其他公司存在混同等多项违规行为。

  因此,湖北证监局对伯嘉基金采取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涉及的全部业务)12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伯嘉基金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江翔被湖北证监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基金销售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回顾此前,2022年10月,伯嘉基金就曾因存在违规行为,被暂停办理相关业务3个月。彼时,伯嘉基金已被多家公募基金管理人暂停合作。

  基金销售机构因存在违规行为吃“罚单”以及被暂停业务并不罕见,更有甚者还被监管立案调查。8月20日,上海财咖啡基金因违反相关规定被上海证监局立案调查。年内,还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曾因代销基金业务不合规,被罚款30万元。2023年,杭州银行、温州银行、浙江温州瓯海农商行也先后因基金销售相关违规问题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为何基金销售机构屡踩“红线”?郭施亮认为,基金销售机构屡踩“红线”可能与其合规性、专业性不足等有关,建议相关机构加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合规能力,避免违规情况频频发生。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也提到,当前基金销售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而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市场中较弱势,因此在利益驱动背景下,会导致相关销售员踩“红线”。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可以通过两方面来纠正。一是建议相关监管单位进一步强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加大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通过投资者教育,令投资者明白相关风险以及如何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北京商报记者李海媛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