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2 14:07:00 股吧网页版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签署合作安排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香港9月12日电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卫生署)署长林文健11日于北京见证卫生署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医学实验中心)签署为期5年的《关于中药质量检测技术标准研究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签署合作安排。特区政府新闻处供图

  《合作安排》在林文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司长吴振斗及中国中医科学院副院长杨洪军见证下,由卫生署助理署长(中医药)方浩澄与医学实验中心副主任袁媛签署。

  合作范围涵盖加强中药质量检测及标准化研究、共同建立中药质量检测数据平台,以及就不同的中药范畴共同举办学术会议等。

  林文健指出,感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国中医科学院一直以来对卫生署提供大力支持,多年来双方保持紧密联系,为中医中药传承创新在中国及全球健康卫生发展作出贡献。他期望进一步深化双方在中医药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共同为建设健康中国、健康大湾区、健康香港继续携手共进。

  签署仪式后,林文健参观了中国中医科学院的医学实验中心及中药资源中心,了解中国内地中药检测科研工作的最新进展,并与实验室专业人士进行交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