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9月12日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云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张祖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祖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政商勾连,大搞利益交换,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音像制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作风败坏;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祖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祖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3月1日,张祖林官宣被查——中纪委网站当天21:20通报,云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张祖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张祖林,男,汉族,1959年6月出生,云南昭通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张祖林长期在云南工作。1991年任永仁县副县长,不到4年升任楚雄州副州长,36岁便晋升厅级干部行列。2000年,张祖林调任省质监局,历任副局长、局长。
2005年,张祖林再度回到地方任职,任丽江市委副书记、市长。2007年底,他转任省会城市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2012年底,张祖林出任云南省玉溪市委书记。
2014年8月,张祖林出任云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8年年初,他卸任副省长职务,出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
2022年11月29日,云南省政府发布通知称,省政府参事张祖林任期届满离任。
“上官汇”梳理发现,2007年至2012年,张祖林在担任昆明市市长的5年间,曾先后与市委书记仇和、张田欣“搭班子”。2007年底,仇和由江苏省副省长转任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后又于2011年升任云南省委副书记。2015年3月,时任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被查。
2011年底,张田欣接替仇和担任昆明市委书记,2014年7月,张田欣被开除党籍,取消副省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1年昆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张祖林立誓,“我必须做一个清政廉洁的市长”,“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以勤补拙、以和聚力、以廉生威,不当庸官、不当贪官,不当太平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