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高州: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
来源:新京报
9月12日,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发布关于印发《高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内容包括涉及土地款、购房贷款、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等。
上述文件提出,优化增加高品质住房供应。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规范、优化和公开住房公摊面积计算方式,合理适度提高得房率。积极有序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带装修销售商品房,推广应用菜单式、套餐式精装房定制。
此外,购买高州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类),已完成契税缴纳的,每套房屋可按购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申请领取购房补助(四舍五入至百位),可领取的购房补助最多为5000元。
同时,高州市还将调整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施阶段性取消本市首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具体利率水平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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