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2 23:20:19 股吧网页版
广东茂名高州: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
来源:新京报

  9月12日,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发布关于印发《高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内容包括涉及土地款、购房贷款、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等。

  上述文件提出,优化增加高品质住房供应。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规范、优化和公开住房公摊面积计算方式,合理适度提高得房率。积极有序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带装修销售商品房,推广应用菜单式、套餐式精装房定制。

  此外,购买高州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类),已完成契税缴纳的,每套房屋可按购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申请领取购房补助(四舍五入至百位),可领取的购房补助最多为5000元。

  同时,高州市还将调整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施阶段性取消本市首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具体利率水平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