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交易商协会在自律管理中发现,部分证券公司在开展服务于中小银行的投顾业务过程中,存在控制客户交易,将自营、投顾等业务混同运作,通过变相资金池在不同账户间调节收益以及利益输送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券商债券投顾业务,交易商协会表示,将要求金融机构向该协会备案投顾协议,建议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并制定投顾业务相关自律规则,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债券业务的违规行为,今年以来交易商协会动作频频,涉及多类金融机构,头部券商也被点名。今年5月,光大证券、中金公司、中金财富均被启动自律调查。
交易商协会督促券商自查
交易商协会指出,为加强债券市场规范,促进市场平稳运行,近日,交易商协会约谈了投顾业务规模较大的主要证券公司,督促其严格隔离不同业务条线,规范投顾展业和服务方式,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要求证券公司对投顾业务进行全面认真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协会报告自查情况,提交全部投顾协议。对于自查未如实反映问题的证券公司,交易商协会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自律措施。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要求金融机构向协会备案投顾协议,对于证券公司及中小银行在投顾业务中暴露的机构业务内控和公司治理不到位问题,将建议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规范机构展业。交易商协会将持续强化银行间市场交易自律管理,制定投顾业务相关自律规则,加大违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
从目前情况来看,债券投顾市场规模较小。相关自律规则显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常态化开展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证券公司约20家,总规模约1万亿元,其中前5家规模占比80%以上。具体业务模式为:委托人聘请券商作为债券投资顾问,为其提供市场研究、债券交易、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委托人根据自身情况及监管要求做出自主决策,对投资行为负责。投资顾问不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原则上也不提供流动性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一家券商的投顾人士处了解到,虽然交易商协会所披露的问题是证券公司服务于中小银行时产生,但在业务过程中,普通投顾向一般客户也会提供与债券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一般总部会将不同债券打包包装成产品,以便客户通过购买该类产品投资债券。但投顾本身只提供咨询建议,不能代客操作。”
从定期报告来看,近年来,部分券商将债券投顾作为发力重点。如银河证券在2024年半年报中提到,机构债券投顾业务管理账户收益领先同业,区域影响力显著。申万宏源则在业绩说明会上介绍,公司加快发展FICC客盘业务,通过投研优势赋能,不断创新完善金融产品供给,债券投顾业务规模跻身行业前三。
券商债券业务监管升级
值得一提的是,历史上,券商债券交易业务曾出现过较为严重的风险事件,引发了金融行业关注,并促成了监管的升级。
2016年12月13日,国海证券被曝出“萝卜章事件”。公司原员工张杨等人,以国海证券名义在外开展债券代持交易,未了结合约金额约200亿元,涉及金融机构20余家,给债券市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最终,国海证券承接了面值总额多达167.80亿元的债券。
2017年5月,证监会决定,对国海证券采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一年、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年及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一年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公司在一年内限期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
针对债市出现的风险,2018年1月,当时的一行三会相继发布了多项监管政策。包括一行三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302号文);同时,证监会发布了302号文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89号文)。相关文件从严规范债券交易合规制度,明确要求应将自营、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等各类前台业务相互隔离,并通过增加债券交易的限制和风险管控,防范债券代持行为。
不过在302号文、89号文出台之后,仍有券商因债券交易违规受罚。如首创证券就在2020年因对债券交易的管控不足等问题,被暂停债券自营3个月。
但近年来,券商在债券业务方面的问题更多暴露在发行承销环节。如今年5月,交易商协会发文,由于个别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工作中,未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大部署,对长春城投、光大证券启动自律调查。
此外,交易商协会还发文,因为近期从金融监管机构移交的线索中发现,青白江国投、中金公司、中金财富、建信信托存在违规行为,交易商协会对4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但该公告未详细说明违规行为涉及的业务环节。
代持等是违规重灾区
值得一提的是,为防范债券市场风险,今年以来,交易商协会频频出手。除券商外,还涉及银行等众多金融机构,其中代持、出借债券账户等是违规重灾区。
今年4月,交易商协会对6家中小金融机构涉嫌违规代持、出借债券账户等违规行为启动自律调查。交易商协会表示,据市场机构反映,部分中小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与外部人员串谋,利用国债利率下行预期进行代持、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增加。
7月22日,交易商协会对6家货币经纪公司及相关交易即时通讯工具运营商启动自律调查,指出相关公司在债券撮合交易留痕等方面涉嫌存在违规行为。
8月7日,交易商协会监测发现,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中涉嫌操纵市场价格、利益输送,对4家银行启动自律调查。
8月8日,交易商协会再次通报称,在近期查处的案件中,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在国债交易中存在出借债券账户和利益输送等违规情形,交易商协会已将部分严重违规机构移送中国人民银行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其他此类案件线索交易商协会正在加紧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