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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8 13:21:40 股吧网页版
管理层出大招 保护金融消费者动真格
来源:金融投资报

  益智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

  笔者认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很多人都在关注指数的涨跌,其实那是舍本求末。这次管理层出大招,如果不把吴清强调的“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方面争取落地更多示范性案例”等落实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明确信号发送出来,让广大金融消费者可感可及,市场可能还会重新探底。

  信号理论由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宾塞于1973年首先提出,广泛适用于信息不对称的场景,为风险市场参与者之间产生的信息差提供了解决方案。比如在网上带货市场交易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商家可采取诸如无条件退换货、假货退一赔三等措施向消费者传递信号,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购物信心。同样地,在股票市场,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显示其经营行为和绩效,但许多更为重要的不可观察的行为特征,则主要是社交媒体信息披露通过对各种信号揭示出来的。

  9月24日,A股迎来罕见的超级联合利好:从降准、降息、降存量房贷利率,到放宽多个条件限制和引导各种长线资金入市。央行第一次创设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资本市场,其中一项是互换便利,首期操作规模为5000亿元。央行行长潘功胜甚至坦言,“我跟吴清主席说了,只要这个事情做得好,未来可以再来5000亿元,或者第三个5000亿元,我们(的态度)是开放的。”简单地理解,央行是打算用无限流动性支持A股,这与笔者 8 月 17 日在本专栏提到的“6125ing”理论不谋而合。

  证监会于9月24日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关注自身投资价值,同时又突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坚决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方面争取落地更多示范性案例。9月7日,笔者在本专栏推测“监管部门具有大智慧,正在下一盘大棋”,没有想到监管部门落子居然如此迅捷。

  在众多利好刺激下,9月24日A股市场近百股涨停,成交创近4个月的新高,沪指创近4年最大涨幅。当日早盘其实有过冲高回落的动作,倒逼出央行行长3个5000亿元的激情表白,再加上“平准基金正在研究”,股指才一路冲高至最高点收盘。笔者认为,严谨平淡的“信息披露”也要有即兴冲动的“信号”加持,才会更有效地消除信息不对称,达到应有的效果。

  既然股票投资者已经成为金融消费者,那么,消费领域的维权原理就应该是相同的了。笔者的学生看了笔者此前的文章总结道:“‘金融消费者’的称呼是对股民的最大保护,后面就等着制定出台‘金融消费者保护办法’了。”笔者认为不必等那么久,因为消费者保护法已经覆盖了金融消费者,否则就变成“白马非马论”了。当然,由于金融市场涉及的金额和影响远比货品市场大得多,所以,即使以后出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实施条例,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应该远比货品市场大,对金融违法者的惩罚也应该更加重。

  关于货品消费者保护的案例,就像瞌睡来了马上有人递枕头。“疯狂小杨哥”的“三只羊”直播带货的“香港美诚月饼”,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所谓二十多年的香港老品牌,实际上是2019年在香港注册的马甲公司,而且带货时声称“香港排队才能买,日常价卖238元”,实际上以前只卖59元,结果直播卖169元,属于价格欺诈。而且,这款月饼声称用了黑松露,实际上用的是流心酱,黑松露含量仅2%左右。这样的宣传也在月饼质量上误导消费者。不过还好的是,“三只羊”已经开始着手“退一赔三”了。

  由于非ST股票一元退市链条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侵犯涉及两个层次,一是规则制定者忽视了信息披露的一致性以及脱轨ST 退市信号制度(类似月饼的虚假宣传),导致购买了非ST股票的金融消费者遭遇退市而权益受损;二是非ST低价股的特定股东在一元附近利用不完善的规则兴风作浪,信息披露违法,恶意减持,导致其他长线耐心股东出现重大损失。所以,金融消费者在该领域的维权实践具有相当大的示范意义。

  关于非ST股票一元退市规则信息披露违法的问题,有经济学家已经做过多次阐述,不少金融消费者也进行了投诉,得到的回复却是:“A股‘1元退市’规则自2012年设立至今已稳定运行多年,发挥了市场化出清作用。公司股票价格是二级市场投资者交易的结果,股价低于1元的公司滞留市场,缺乏显著的投融资效益,不利于优化配置市场资源。”明明是在讨论非ST股一元退市规则的缺陷,却与ST公司一元退市进行混淆回复。由于ST标识本来就发出了退市信号,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一元退市也是理所当然,但是非ST股因20个交易日低于一元就退市显然不合法。至少在办理转板过程中停牌四五个月就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交易权,使之持仓丧失流动性,融资融券仓位无端蒙受利息损失,而这又形成恐怖气氛,导致原有股东因羊群效应挂跌停板抛售。例如,非ST股退市的广汇汽车每股净资产4.58元,每股未分配利润2元,退市停牌价0.78元,中国证监会要求破净公司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包括目标、期限及具体措施,这让买入广汇汽车股票的金融消费者情何以堪?值得一提的是,AA级的广汇汽车可转债,面值100元,受正股退市影响最低跌到三十多元,目前已经很难查到报价行情,因此,上市公司是否会借退市逃废债务值得警惕。

  在金融消费者举报上市公司股价连续跌停为何没有停牌核查时,得到的回复却是:“公司股票交易出现我所《交易规则》规定的严重异常波动的,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的,应当申请其股票自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核查。”深交所首家非ST 退市的中银绒业在股价跌至0.99元后,连续出现18个跌停板,退市停牌价格为0.18元。在此期间,股东频繁要求停牌核查,交易所却没有采取上述措施。

  一谈到维权,大家脑海里就会蹦出窦娥、祥林嫂、小白菜之类的小民百姓凄惨的苦命相,实际上更需要维权的却是貌似高大上的国有资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18日刊文称,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要知道,非ST股退市的中银绒业的前四大股东都是国有资产。新“国九条”明确指出,“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某些特定股东利用非ST股退市的规则漏洞,恶意低价连续砸盘,导致其他股东重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的规定,中银绒业第三大股东清仓砸盘的行径,不仅造成自身国有资产巨额流失,还可能要赔偿其他长线股东高达数百亿元的账面损失。

  笔者认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很多人都在关注指数的涨跌,其实那是舍本求末。这次管理层出大招,如果不把吴清强调的“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方面争取落地更多示范性案例”等落实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明确信号发送出来,让广大金融消费者可感可及,市场可能还会重新探底。

  令人欣慰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上表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审判工作中,最高法将依法严打资本市场欺诈行为,充分发挥民事责任的震慑违法功能,净化资本市场生态,让不法分子付出惨痛代价,切实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大家对此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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