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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8 13:25:39 股吧网页版
自然灾害频发 巨灾保险保障走向机制化
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陈晶晶

  本报记者陈晶晶北京报道

  9月,台风频繁侵袭我国沿海地区,带来巨大经济损失。以强台风“摩羯”的保险赔付为例,官方信息显示,截至9月16日12时,保险业对于强台风“摩羯”累计接报案9.2万件,估损金额约35亿元,已赔付和预赔付金额为14.8亿元。

  这也让市场将目光再度投向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

  专家分析认为,从全球平均水平看,重大灾害事故的损失补偿中40%左右是由保险业来承担的,而我国目前这个比例刚刚达到10%,发展巨灾保险正当其时。

  探索构建多层次体系

  公开资料显示,自2015年4月中国巨灾保险制度探索迈出第一步以来,截至2023年年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累计为全国2134万户次家庭提供了7918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累计赔付逾1亿元。

  2024年3月,巨灾保险制度迎来升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扩大了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在地震灾害的基础上,将台风、洪水、强降雨、滑坡等灾害纳入保障范围,并实现基本保险金额翻倍。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保险业一直在持续推动构建“多灾因、多年期、多层次”的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各地也正在积极构建涵盖基础层、扩展层、补充层在内的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体系。

  上述城乡住宅巨灾保险保障制度即属于基础层。

  在扩展层,自2013年开始,保险业配合各地政府探索开展适合当地实情的地方性巨灾保险试点。由地方给予政策补贴、增强巨灾保障。

  目前,已有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海南等15个省份74个地市结合自身地域风险特点开展了巨灾保险试点。从各地巨灾保险试点情况看,巨灾保险保障由单一灾因向多灾因扩展。保障的灾因除了扩展到台风、洪水、泥石流等,部分地方巨灾保险还为人身伤亡提供相关责任保障。

  以自然灾害风险较高的广东省为例,2016年就开始在湛江、韶关、梅州等10个地市先行先试巨灾保险。截至2023年,广东省20个地市(不含深圳市)已全部开展巨灾指数保险。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称,2023年,平安财险共参与广东省16个地市巨灾保险项目。广东省巨灾保险的创新和特色在于指数保险的应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政府,保障对象为地方财政,赔付依据为降雨强度、台风风速指数,当降雨强度和台风风速达到或超过预设的阈值时,保险公司不需要查勘定损而即刻将保险赔款支付给相关地市政府,由政府统筹用于灾害救助和重建。

  保险公司近年来在巨灾保险的产品数量、定价、技术服务创新等方面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王玉祥公开披露,2017年到2024年间,保险业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注册平台累计注册165个巨灾保险产品,其中在售的产品98个,全国性的产品33个。

  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再产险”)方面对记者表示,公司研发的暴雪—极温指数保险产品,通过联合直保公司,实现了全国首款非农暴雪指数保险和极端温度指数保险落地。

  在补充层,保险业正在积极探索商业性巨灾保险。此类保险通过商业化运作,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保障个人财物和利益的险种,消费者根据需求自主投保。目前,已有多家大型险企推出了商业巨灾保险产品,主要有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等,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暴雨、洪水、地震、台风、暴雪等巨灾。

  通过多层次、广覆盖的巨灾保险,为灾害事件应对提供更多更有力的资金支持,实现合理调动使用保险资金,减少了政府财政波动和对社会民生的影响。

  实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

  在覆盖面扩大、保费增长的同时,巨灾保险承担的损失赔偿比例也在持续提高。

  瑞再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142起自然灾害创历史新高,累计保险损失达1080亿美元。据其预测,随着全球气温升高,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都会进一步上升,在未来10年间,保险损失可能会翻倍,风险缓释和适应措施需要进一步跟上风险的变化。

  成熟的巨灾保险制度需要通过妥善的再保险安排来有效地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稳定经营成果,使巨灾风险变得可保、敢保。与此同时,还需要用到巨灾基金、巨灾债券等新型的风险转移的机制来保障。

  记者注意到,此次最新《若干意见》增加了关于巨灾保险风险转移的表述,如提出研究探索巨灾债券,合理运用再保险分散风险。

  今年4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提出,运用再保险有效分散风险,研究探索通过巨灾债券等新型风险转移方式拓宽风险分散渠道,推动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巨灾风险分散体系,提升行业巨灾风险承担能力。

  公开资料显示,巨灾债券作为保险相连证券(ILS)品种之一,是根据约定巨灾损失的发生情况决定利息支付和本金偿还的特殊债券,旨在转移自然灾害风险并减轻潜在损失。

  据悉,中再产险2015年曾在百慕大发行了中国首只巨灾债券,迈出了中国的保险风险对接资本市场的第一步。2021年,中再产险在中国香港发行了巨灾债券,主要保障标的为国内台风风险,募集金额为3000万美元。此次巨灾债券发行后,相当于国内台风风险在再保险端加厚了资金保障。

  中再产险对记者表示,发行巨灾债券,搭建多渠道、高效率的巨灾风险分散体系对于做好公司巨灾风险管理、保持巨灾保险业务长期可持续快速发展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截至目前,中国香港市场一共有5只巨灾债券发行,发行人除了中再产险,还包括鼎瑞再保险、人保财险,以及世界银行分别为智利地震和牙买加风暴发行了2只债券,累计发行规模在7亿美元左右。

  最新数据显示,全球巨灾债券的收益也在走高。以上述港交所上市的2只巨灾债券来看,票息率(浮动)分别达10.375%、12.525%。

  另外,今年以来,以巨灾债券为代表的保险连接证券(ILS)市场活跃度持续攀升。根据保险相关证券数据汇编机构Artemis的数据,2024年上半年,巨灾债券和ILS市场发行量达到126亿美元。其中,2024年第二季度,巨灾债券和相关ILS发行在单季度首次超过80亿美元,达到84亿美元。

  推动顶层设计和法律制度落地

  平安产险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巨灾保险发展仍存在难点,主要包括巨灾保险覆盖面不足、各方对巨灾风险认知不统一等。

  “一是巨灾保险地域覆盖面不足,风险无法全面转移。目前,我国巨灾保险试点工作主要集中在广东、云南等巨灾风险集中的少数南方省市,地区覆盖率不足30%,不利于社会巨灾风险的全面转移。二是灾害气象数据共享互通不足。巨灾产品优化进而实现长期高质量发展需充分的气象数据、灾害损失数据支撑,而这方面各地与保险行业共享互通存在不足。”平安产险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对此,该负责人进一步对记者称,根据巨灾发展的难点及痛点,建议从完善巨灾保险顶层设计、统一巨灾风险认知、加强社会宣传等方面进行推进,完善巨灾保险体系。

  王玉祥也公开表示,应加快推进巨灾保险立法工作,将巨灾保险制度的发展、支持和规范纳入国家法律体系内。

  “在完善巨灾保险顶层设计方面,建议吸收国内试点及国外先进经验,推动国内巨灾保险立法以及产品开发、定价、理赔制度标准化建设,为巨灾保险提供政策基础和制度保障。同时建议各省市政府设立巨灾保险专项财政资金,并建立与巨灾保险回归期匹配的长周期考核评价机制。”前述平安产险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未来巨灾保险如何进一步扩大承保范围,中再产险方面对记者称,一方面,将巨灾保险制度的发展、支持和规范纳入国家法律体系内;推动中央、地方财政通过财税政策激励巨灾保险市场;处理好灾害保障的时空侧重,跟踪时空迁移趋势及年际变化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保障体系;建立起完备的巨灾保险产品供给体系,覆盖多种灾害类型,满足差异性需求。

  另一方面,发挥保险业在风险减量的优势,提升服务质量。把巨灾保险服务渗透到灾前、灾中、灾后全流程中,通过风险减量服务提升民众和政府对巨灾保险的获得感,从根本上释放巨灾保险的需求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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