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9 21:37:50 股吧网页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
来源:界面新闻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制度是化肥保供稳价机制的重要内容。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第25号,下称《办法》),加强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

  《办法》在原规范性文件基础上,综合考虑形势发展要求和储备工作需要,优化完善形成部门规章,就储备规模品种时间、承储企业确定及任务下达、储存、投放轮换动用、资金补助、监管核查、法律责任等作出相关规定,同时优化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承储企业权利义务,为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抓好《办法》落实工作,抓紧下达新一轮承储责任期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氮磷及复合肥)任务,做好储备监督管理,加强保供稳价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合,促进化肥市场供需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有力保障农业用肥需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