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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9 23:45:00 股吧网页版
楼市重磅!广州、深圳出手!广州全面取消限购
来源:证券时报

  继上海之后,广州、深圳也出手了。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据悉,政策调整自2024年9月30日0:00起施行,原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同日晚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特别是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等。据悉,调整后的政策将自10月1日起执行。

  此前,上海也调整了住房限购政策。

广州:全面放开限购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

  此前,广州规定,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为住房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广州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广州本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广州于去年9月成为首个放松楼市限购的一线城市。彼时,广州提出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实施区域范围、二手房增值税免征期“5年改2年”、非户籍人口首套房购置纳税社保年限从5年收缩至2年等政策。而在9月27日,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南沙区房地产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9月《广州市二手住宅市场交易简报》(8月26日至9月25日)显示,9月广州市二手住宅共网签8473套,合计84.80万平方米,环比分别下降4.50%和3.94%,同比分别下降0.83%和0.94%。数据还显示,2024年1月至9月广州市二手住宅累计网签77490套、776.5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小幅下降2.72%和1.84%。9月网签套数除番禺区环比增长1.19%以外,其他行政区环比均有所下降。此外,根据世联东一研究院监测,目前广州市11区的平均去化周期为23个月左右,是正常去化周期的两倍,比去年高出5个月左右。

  往年,房企往往会集中在“金九银十”推出新项目,但今年9月广州的新房新增供应却有所减少,大部分房企倾向于押注“银十”。克而瑞广佛数据显示,9月截至23日,广州一手住宅供应51.01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14.8%。

  就在9月29日,广州的土拍市场重现久违的热闹。经过148轮竞价,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总价117.55亿元、楼面价66957元/平方米拿下广州天河区临江大道北侧AT080722地块(天河区南方面粉厂地块),溢价率达到33.35%,成为广州土拍楼面价第二高的地块。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后续在“止跌回稳”框架下,各地保房价动作将增加,能更好地促进市场活跃程度;反过来,市场活跃了,也会促进价格稳定。

深圳: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

  9月29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下同)限购1套住房。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

  二、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

  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

  三、优化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价格备案流程

  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抄报区级住房建设部门。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另有约定的,按照原约定执行。

  四、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

  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五、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一)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二)购房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名下已有住房无按揭抵押登记或只有一套按揭抵押登记(含抵押合同备案信息),新购买的住房,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三)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四)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取消利率下限。

  六、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结合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情况,优化调整住宅用地规模、布局和结构。开展现房销售试点,逐步提高新供应用地的现房销售比例,有序推进销售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今年5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曾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从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提升二手房交易便利化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的缴交年限要求由3年调整为1年;在其他范围内购买住房,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的缴交年限要求仍为3年。

  在业内人士看来,深圳房价自2021年参考价出台以及连续的调控措施之后,开始出现明显下跌。2021年2月8日,深圳在国内率先建立二手住房参考价格发布机制。二手住房参考价刚刚推出时,深圳绝大多数的二手房业主报价都高于参考价,大多数普通二手房的参考价是当时业主挂牌价的七到八折。

  如今,乐有家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22日,第三季度以来深圳低于“参考价”10%成交的二手房源占比14.28%,低于“参考价”10%至20%成交占比达到30.64%,低于“参考价”20%以上成交的占44.79%。三者相加,低于“参考价”成交的房源占比高达89.71%,与二季度相比再度上涨4.43%。乐有家研究中心认为,深圳二手房价格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进入下行区间,随后持续3年回落,“以价换量”是趋势而不是短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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