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推出降低首付比例、缩短增值税征免年限、取消转让限制、优化分区限购等措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房地产政策调整,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对于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该负责人表示,该政策调整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立足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保留限购套数的前提下,一方面增加了户籍居民在外围区域的购房套数,另一方面考虑了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户籍居民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增购需求。该政策有利于满足合理住房需求,提高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度。
对于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调整,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实行限制转让政策。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促进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流通转让,活跃房地产市场。
对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此次政策调整能够降低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利于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为何对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优化?该负责人表示,一是考虑到降低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能够有效降低居民购房资金门槛,有利于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将深圳首套住房、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调整为15%、20%。二是按照前述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部分居民可在深圳购买第三套住房,相应明确符合条件的第三套住房可适用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三是为更好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优化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在个人住房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进一步减轻其利息成本。四是考虑到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实际情况,深汕特别合作区除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执行全国底线标准,同时取消利率下限。上述政策能够降低购房门槛及购房成本,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有利于更好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该负责人表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破解房地产发展难题、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考虑到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性,明确推进现房销售、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等内容,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