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 多措并举支持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公司讯,9月30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实施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调减非京籍家庭购房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调整通州区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政策措施。
《通知》提出,加大信贷政策支持力度。一是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切实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负担。二是下调房贷首付款比例。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下调至不低于15%,二套房贷由不低于35%(购买五环内住房)、不低于30%(购买五环外住房)统一下调至不低于20%。三是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作用。京籍二孩以上家庭购房的,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通知》提出,优化调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一是缩短非京籍家庭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对非京籍家庭购买五环内住房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由“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减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购买五环外住房的,进一步调减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符合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房,明确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二是调整通州区住房限购政策。为促进城市副中心更好承接非首都功能和人口疏解,更好实现职住平衡,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通州区商品住房,按全市统一政策执行。三是京籍成年单身人士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按京籍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