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09 22:11:20 股吧网页版
首次系统部署!中办国办印发
来源:上海证券报

  到2025年,我国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将初步建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下称《意见》)10月9日发布,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清华大学计算社会科学与国家治理实验室执行主任孟庆国表示,《意见》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作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式进行明确和规范,对于调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充分挖掘数据价值、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将推动整个数据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记者了解到,国家数据局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政策,系统布局培育壮大数据产业。2023年我国数据产业规模达2万亿元,预计2024年至2030年年均增长率继续保持20%以上,2030年数据产业规模将达到7.5万亿元。

  到2025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初步建立

  《意见》的出台,旨在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进而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放大、叠加、倍增效应,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初步建立,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重点行业、地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公共数据资源要素作用初步显现。

  《意见》提出,到2030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更加成熟,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全面建成,数据流通使用合规高效,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充分发挥。

  《意见》围绕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加强资源管理,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开发利用良好环境四个方面,部署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这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主要抓手。”孟庆国表示,《意见》着力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从调动供给方的动力、激发需求市场的活力两个角度入手,为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提供了遵循。

  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在全球范围内,数据被普遍认为是继土地、劳动、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资源。公共数据的开放和利用,成为了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

  记者注意到,在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方面,《意见》提出多项务实举措,包括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

  其中,在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面,《意见》提出,落实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授权机制。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明确数据管理机构,探索将授权运营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运营期限、退出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实际采用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模式,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

  另外,《意见》还鼓励应用创新,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意见》提出,将数据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支持数据采集标注、分析挖掘、流通使用、数据安全等技术创新应用,鼓励开发数据模型、数据核验、评价指数等多形式数据产品。

  数据产业是一个正在蓬勃发展的新兴产业。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我国数据产业快速增长,经初步测算,未来几年有望保持20%以上的年均增长速度。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数据产业持续迎来政策利好。年初,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发文指出,到2026年底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产业生态,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5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提出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发展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近日,国家数据局就《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对此,专家表示,随着激活数据要素价值,赋能实体经济,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将迎来“加速期”。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