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0 23:02:00 股吧网页版
地方国资底价接盘 计划投资百亿的“苏中第一高楼”终于复工 业主称“希望能顺利办到房产证”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曾规划建设为“苏中第一高楼”的扬州金奥中心项目近期终于传来了复工的消息。

  扬州金奥中心是一处涵盖住宅、商业、办公于一体的超大型城市综合体,其中办公楼部分规划建成高度达300米,号称是扬州市乃至苏中地区最高的建筑。

  10月10日下午,扬州市江都区金奥文昌公馆项目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项目中最高的一幢甲级写字楼已复工,目前大楼主体已封顶,正在进行外立面施工和室内装修作业。

  不过,项目开发商已变更为扬州当地国企龙川控股集团,所以大楼建成之后可能会更名。

  “希望能顺利办到房产证”

  自规划建设之日起,扬州金奥中心因体量巨大,在当地引发广泛关注,其中的住宅部分刚推出上市就被热抢,成为网红盘。

  今年1月,阿里资产平台挂出一份扬州亚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置业)100%股权的法拍信息,旗下拥有金奥中心(商业和办公)、富贵项目(3套住宅、81套商业等)、荣华项目(869套住宅、2626个车位等)、花街(5套商业、1296个车位等)、春堤和蓝山(1000多个车位),合计估值约24.02亿元。

  其中最值钱的项目,即评估价超过10亿元的金奥中心,位于扬州市滨江新城文昌东路与建都路交会处,总占地达到830亩。

  据上海市浙江商会披露,上市公司全筑股份曾在2019年发布公告,旗下全资子公司全筑规划,拟与扬州亚太签订《江苏省扬州市A5项目室内装饰、幕墙及机电系统设计、采购供应及安装工程(EPC)》合同文件,合同金额达到5.8亿元。

  扬州金奥中心项目由扬州金奥万豪酒店、扬州金奥广场、扬州金奥花街、扬州金奥中心5A级写字楼、扬州金奥文昌公馆(住宅)五个部分组成,是扬州地区不可多得的超大规模多功能城市综合体。

  该项资产包最终被竞买人“X8370”以底价17.5亿元拍下,比第二次挂牌价21.6亿元低约4亿元。

  至此,停工多年的扬州金奥中心终于有了动工迹象。

  “项目停了又建,我们家终于在今年9月交房入住了,现在就希望能顺利办理到房产证。”金奥文昌公馆项目三期一位业主向每经记者表示。

  10月10日上午,江都区住建局在扬州市政府官网答复网友咨询时表示:“金奥荣华一期房产证办理问题,目前龙川控股提请我局协调的事项,我局全力配合并已解决,房产证后续手续办理仍由建设单位负责推进。”

  地方国资底价接盘

  被寄予厚望的金奥中心,开发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公开资料显示,项目最早名为美思威尔顿商业中心,规划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总高72层,高度约280米。除了百货商场、办公楼、五星级酒店外,还有扬州国际公馆高档精品住宅社区和万国商业风情街等,预计总投资达到60亿元。

  2016年,江苏金大地集团以股权转让方式接手了停工两年的美思威尔顿商业中心,并将其更名为扬州金奥中心。更名之后,大楼规划高度由280米升到300米,总投资提高到100亿元。

  两年后,在江苏金大地集团的投资运营下,金奥中心完成封顶,并于次年完成主体验收工作。按照该公司的计划,金奥中心应于2021年底正式开业。

  然而到2022年4月,项目公司亚太置业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扬州市江都区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同时提出预重整申请。2023年11月21日,江都区法院正式裁定批准亚太置业重整计划。

  扬州市江都区住建局一位工作人员向每经记者介绍,金奥中心项目已由扬州龙川控股集团全盘接下,办公楼和住宅项目部分剩下的开发运营将由新公司负责。

  天眼查信息显示,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成立于2001年,总部在扬州市江都区,股东方为扬州市政府办公室。

  该公司是扬州地区最早启动国有资产全领域整合,首个获得AA+评级的县区级国有企业,旗下有金融服务、产业投资、水务运营、保安服务、工程建设等18家实体运营子公司,主要承担区级项目建设运营、国有资产管理和投融资职能,是江都唯一一家直属于区政府的市场化国有企业,同时是最主要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

  据上交所披露,龙川控股集团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于9月2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

  债券中报显示,今年上半年,龙川控股集团共实现营业收入74.01亿元,利润总额1.71亿元。

  不过,报告期内,该公司商品房销售板块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9.14%,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99.05%,主要系上期商品房交付较多,本期主要为尾盘交付所致;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68.08%,主要受成本决算影响。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