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4 02:19:50 股吧网页版
财政部披露19份罚单老牌会计所遭暂停经营12个月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谭楚丹

  近日,财政部披露了19份罚单,涉及3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其中,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亚太所”)被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该所已经连续两年因城投业务等问题受罚。

  亚太所作为老牌会计师事务所,此次旗下有8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亦受到不同程度处罚,有两人被暂停执业12个月。据证券时报记者统计,亚太所已有逾七成合伙人在今年离开。

  为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监管部门采取“资格罚”的雷霆手段,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今年以来,已有5家会计师事务所遭限制业务活动。上述成立时间已有40年且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亚太所,其惨痛教训给审计行业敲响了警钟。

  连续两年

  因城投业务等问题受罚

  早在2023年6月至9月,财政部组织检查组对多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如今处罚陆续落地。10月12日,财政部披露多达19张罚单,涉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亚太所及其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

  其中,亚太所面临较为严重的处罚。根据罚单,经检查后,财政部发现亚太所存在五大问题,分别为“未识别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底稿存在虚假记载”、“审计调整依据不充分”、“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和“已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失当,不予纠正”。

  出问题的项目基本为城投领域的审计项目,涉及的城投平台有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南川城投”)、连江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以下简称“连江国投”)、金湖尧乡文化旅游集团(以下简称“金湖尧乡”)等6家企业。

  财政部表示,对亚太所给予警告,没收南川城投、金湖尧乡、连江国投3个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违法所得80.8万元,并对南川城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150万元、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

  事实上,一年前亚太所已经被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彼时该所同样因城投业务受罚,主要存在“期初余额检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调增企业无形资产和营业外收入的依据不充分,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等问题。

  多名合伙人另起炉灶

  业内人士认为,财政部对一家成立有40年时间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停业重罚,在业内形成了有力震慑。中介机构要想打造“百年老店”,应提升内部治理、质量控制水平,推动业务行稳致远。

  亚太所创建于1984年,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在全国有34家分所。该公司官网称,2021年该所综合实力在业内排名第17位。

  从规模看,2023年亚太所收入总额为6.58亿元,其中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为3.96亿元,占比60%。不过考虑到前述罚单的影响,业内预计其项目会面临快速流失。华东一名券商投行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分析,核心骨干和一线员工基本上已带着项目离开了亚太所。

  据悉,2023年末亚太所有74名合伙人,352名注册会计师。记者查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数据发现,截至今年10月13日,该所人员大幅流失,合伙人已锐减至1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剩余142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北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跑马圈地引人注目。于2021年获批执业的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府嘉盈”)今年接连在全国成立9家分所。记者查询发现,国府嘉盈16名合伙人中至少有9人来自亚太所。

  今年快速设立6家分所的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也受到关注,其16名合伙人中也有多名人士来自亚太所。

  审计监管迎新常态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监管部门从严从快查办恶性违法违规案件,释放强烈“严监管”信号,已有多家会计师事务所面临“资格罚”。

  曾有监管人士认为,中介机构对审计企业的异常情形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对发行人重大异常情形进一步核查,从而未能发现相关项目财务报表进度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导致审计失败、尽职调查失效,反映出相关中介机构履职存在严重缺位。

  5月1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上市公司金通灵造假案被罚没逾4000万元,并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3个月后(8月16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因奇信股份项目被证监会罚没逾2000万元,同时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9月13日,财政部、证监会分别发布对普华永道的行政处罚。因涉及恒大地产2018年审计项目的违法行为,财政部没收普华永道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1.16亿元,同时对其警告、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撤销普华永道广州分所的行政处罚;证监会则对该所罚没3.25亿元。同月,因宏图高科造假案,证监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罚没1950万元,并暂停从事证券业务6个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