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4 11:47:49 股吧网页版
德和衡律所因在博涛热工IPO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0月14日电根据江苏证监局2024年10月10日发布的公告,针对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在为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博涛热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导致发行人部分信息存在遗漏或不准确,且对发行人关联方信息的核查验证程序不到位,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如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督管理措施将不停止执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